《中国战略观察》
2012年第3期文章
发布时间:2012-04-10

《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浅析》

源 泽

(本刊特约研究员)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形成疾风暴雨般的对外投资高潮,规模与覆盖面迅猛扩大。特别是2003年迄今的近十年间,几乎达到每年翻一番的水平。在对外直接投资的大盘子中,海外油气资源与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一直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当年的石油工人所唱,“哪里有石油,哪里就是我的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经济与能源安全效果显而易见,即资源能源安全系数的大幅提高及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

        表现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则是全球影响力的急速加强。国际金、股、汇;粮、油、矿的市场行情随中国资本的进退张驰而波动,中国广泛的商业和投资利益扩展至世界各地。另一方面,中国海外利益风险骤然增大。因为在中国商业利益急速全球化的同时,与之匹配的安全保障、力量投送、快反机制、处突经验等软硬实力建设相应滞后。形象地讲,海外利益延伸了,块头长大了,但与之相配的衣服小了、式样旧了、裤腿短了。不言而喻,海外投资大国与投资小国的配套机制不可同日而语。一句话,人靠衣服马靠鞍,必须重新量体定做了。实际上,不惟对外直接投资领域如此。众所周知,在继资本“走出去”战略实施后、文化、媒体、旅游等部门也相继“走出去”,成千上万的中国公民为了挣钱或花钱而阔步“走出”国门:到非洲种地、到中东筑路、到拉美采矿,到欧洲血拼,到亚洲建坝。据估算,目前约有550万中国人在海外工作,较之2005年时的350万人大幅增加;2012年估计包括游客在内,将会有6000万人走出国门。

        当今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段情”,决定了树大招风,在国际恐怖、极端势力眼中,绑架中国人的政治与经济效应越来越大。因而,从国家对外经济战略,以及以人为本,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高度看,中国企业海外利益发展与人员安全这对矛盾日渐突出,从而成为中国资本“走出去”战略的“瓶颈”,提高了海外投资的成本。如果安全得不到保障,谁还敢“走”?可见,投资热与出国潮带来了庞大的相关海外利益群体及其安全保护问题,安保形势与任务不谓不严峻。

        如何使安保力量进一步向外拓展,不断建立健全海外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我国海外利益和公民生命的安全,确已成为必选项目。“海外安保”这一任务实质是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系统,该工程可分为事前(未雨绸缪)、事发(水来土囤)、事后(亡羊补牢三个阶段。“海外安保”能力的强弱,取决于这三大工程的投入规模及系统集成水平,

        这是整个系统的能力。“世界是平的”,世界各国、各地区越来越相互依存,海外利益与安全的维护已日益带有国际政治乃至全球政治的色彩。所以,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融合,海外利益保护不再只限于外部安全,不再仅仅是对涉外部门的界定,更不只限于警察治安行为。当下的重点是,将安全保护的视野转向并扫描海外,并对上述三阶段涉及的“雨”(哪块云彩有雨,何时下雨)、“水”(水起何处,会否殃及池鱼)、“土”(防危工程、处突机制、撤侨计划)、“羊”(多方斡旋、解救人质、确保安全)、“牢”(内保机构、全员安全教育)等相关元素深加谋划、运筹及摆布,精心编织一个能跟上“走出去”战略的安全体系。“海外安保”体系即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金钟罩、铁布衫。所涉及的国家、地方、企业等各个层面应加大投入,做足功课,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又须认真借鉴国外有效方法,在经本土化改造后,实现海外安保“有一套”的目标。

        “黑天鹅”的存在,预示着不可预测的重大稀有事件。它在预料之外,却又改变一切。”在海外利益与安全领域,应该说,“黑天鹅”是由“白天鹅”变异而成的。一只、两只“黑天鹅”实属意料之外,但飞来一群,“满城尽是黑天鹅”,出现“黑天鹅湖”,则是小概率事件不断发生,形成了规律;而这是可预测、可意料,且必须加以关注,严加防范的。

        近十年来,“黑天鹅”的“群体”事件影响了中国的“走出去”战略,折射出海外风险日益多元,海外中国企业和公民的生存环境日趋复杂,暴露出中国海外公司的安全软肋。2004—2005年堪称中企在海外遭受袭击的“黑天鹅”元年。这两年在阿富汗的昆都市、巴基斯坦的南瓦基里斯坦、北瓦基里斯坦接踵发生绑架案,喋血案。可以说,这是警钟初鸣。

        紧接着,菲律宾、伊拉克、利比亚、哥伦比亚等国警报不断,部分被劫持人质至今未获解救。最近发生的喋血大案当数2011年“1005”湄公河金三角泰国水域凶杀案,我国“华平号”、“玉兴8号”两艘商船被一群武装歹徒所劫持,13名中国船员遇难。澜沧江—湄公河是一条全长768公里的国际航道,贯通中、老、缅、泰四国,货畅其流,因“风吹稻花香两岸”而被称为“黄金水道”。但因沿岸他国执法部门不能合力托塔,致使“河妖”猖獗。紧接着,2012年1月28日苏丹南科尔多凡州29名中国工人遭劫持(2004年以来苏丹发生的第3起绑架中国人案件),绑架者为“苏丹人民解放军”(北方局),该武装集团是苏丹北南分离、南苏丹建国过程中悬而未决的问题。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最无辜的则是“苏人解”手中的中国工人了,他们不是被作为向北南政府施压的“肉票”,就是当作双方交战中的“人盾”。同月31日埃及西奈半岛地区阿里什市贝都因部落绑架25名中国工人;也是出于与当局讨价还价的目的。另外还有一起是同年2月22日一艘载有中国船员的中国巴拿马籍货轮“天维”号在尼日利亚遭海盗袭击,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案件。此类凶案中,有的属国际恐怖活动,有的属有组织犯罪,展望未来近中期发展,中国海外利益遭严重冲击或损失的状况不容乐观。由于国际政治安全局势变化对能源运输及通道的影响,中俄、中哈石油输送管线,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中缅油气管道和中方投资的密松水电站等重大海外工程项目遭袭击的风险挥之不去;特别是在内乱不息、转型维艰、政局动荡、恐情严峻、战火蔓延的阿富汗、利比亚、叙利亚、北南苏丹、埃及、伊拉克等国,中国企业与工人的面临的风险仍居高不下。由于对外直接投资的拓展,案发地点已从早年发案率高的阿富汗、巴基斯坦、菲律宾等中国西门、南门口,扩散到远离家门的非洲、中东、拉美。这也与国际直接投资格局及我国在其中的位置有关。当然,除对外直接投资因素外,旅游、商务、文化、外事、教育等活动的国际化,亦能导致案发,但迄今多数大案仍局限在资源、能源、公路、水坝等投资领域。

        面对上述“黑天鹅”现象,在出示警示的同时,还必须总结经验,理出规律,为“走出去”护航。概言之,招致不安全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热情高,竞争意识强,但安全防范疏松,许多项目太盲目,受巨大商业需求所诱惑,中资企业卷入了受资国或地区的是非漩涡。

        二是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一些极端组织劫持无辜平民以达政治或经济目的,海外中企与工人的生存环境被“随风起舞”。如2012年1月在埃及发生的绑架案的主谋就是欲挟中国人质向政府施压。又如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与俄罗斯联手否决有关叙利亚问题的提案后,部分阿拉伯国家舆论情绪高涨,欲采取反制措施,在阿的中企或公民极易成为攻击目标。

        三是受资国安全局势恶化、反政府武装活跃,战火殃及。如2012年1月29名筑路工人在苏丹遭绑架,显然是受北、南苏丹爆发的“石油战争”所殃及。相比之下,利比亚、叙利亚的不安全因素,则直接起因于2011年初的西亚北非国家的局势动荡。目前,在叙利亚,我国有十数家大企业集团在当地投资,特别是其中的资源相关工程,多在该国反政府武装活跃的地区。

        在中国周边,2009年迄今,缅甸政府军和“民地武”组织的武装冲突愈演愈烈,中国企业与反政府势力签订的合同中央政府不予承认,与中央政府签订的合同则无法落实,一旦“军阀重开战”,中企难以履中自保,员工如履薄冰,朝不保夕。此外,缅甸一些反政府的“非政府组织”出于政治目的而无中生有,攻击、摸黑中国投资项目。如缅甸的“瑞区天然气运动组织”人员均在海外,但以莫须有的“罪名”大肆攻击中缅油气管线,煽动缅甸的民族主义情绪,严重毒化中企施工环境,埋下不安全隐患。

        四是中企在海外的中标项目多为他国投资者畏惧风险而不敢涉足的地区,基本上集中在最不发达国家。从国际直接投资的格局分析看,多数相对安全且利润大的点面,基本已被先行投资的发达国家所拿下,“后发”的中企只能采摘“高挂枝头”且零星的果实。有些项目所在地点是多国跨界而居的流域地区,绑架案、凶杀案屡有发生,屡剿不绝。不少极端、恐怖组织与反政府势力瞄准中企,将其作为搞政治勒索、经济赎金的“肥肉”。

        五是地缘战略敏感度高的地区。2004年阿富汗昆都士、巴基斯坦的瓜达尔港,以及南瓦基里斯坦、北瓦基里斯坦部落区,幕后黑手神秘莫测,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活动猖獗。

        六是某些国家局势恶化,宗教、民族关系紧张,内战一触即发,此类国家暴恐升级威胁我使领馆安全。特别是2011年初“阿拉伯之春”爆发以来,我驻个别国家使领馆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原因是我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正确表态,招致该国反对派敌意上升,加上半岛电视台等借机渲染、炒作,致使部分阿拉伯国家不满情绪有所增长,而这些国家政府部门应忙于应付国内骚乱,无暇、无力,也无能保证万全,我使领馆、大使官邸、办事机构、外交使团、留学人员难免受池鱼之殃。

        七是中国迄今尚未有自己的成熟安保公司。一些企业还不太情愿,甚至不太信任当地的安保公司。因而,手无寸铁、处于“裸居”状态的工人自然就成了犯罪团伙和恐怖分子的目标。

        八是海洋运输线延长,远洋航行安全形势严峻。在非洲,因国际反恐力度加大,除传统“重灾区”索马里、亚丁湾以外,近年来,出没几内亚湾和莫桑比克海峡(莫桑比克与马达加斯加之间)的海盗愈发增多,正在升成新的活动热点,海盗的袭扰路线在拉长。在亚洲,海盗的传统“作业”地区是马六甲海峡,中国商船也屡遭威胁。近几年,因美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海峡沿岸国家不断举行联合军演,对海盗威慑不谓不大。受此影响,多股海盗“跳槽”到南海海域活动,从而对我国经贸“生命线”构成威胁,远洋运输企业及员工首当其冲。

        九是中企的企业文化使然,工人多扎堆集中居住,其利是便于管理及安全,工人能避免或缓和因文化冲击而产生的离乡情绪;但一利兴而一弊起,密集扎营目标大,易受袭击,工人一旦落单,凶多吉少。我在一些拉美国家投资的大企业集团,其属下员工无一未被抢劫过。

        对任何国家而言,保护海外公民及利益都是棘手事务,发达国家尤为如此。亚洲曾经的第一经济强国或投资大国——日本在上世纪也曾面临类似问题。近十年来,随着韩国资本在海外摊子铺得越来越大,也成了出头椽子,公民在海外遭绑架案例增多。

        国际社会在对海外公民安全的保护上较一致的对策思路是:第一,“早期识别”,“一级预防”,准确定性,有的放矢,全面深入排查,掐灭隐患保平安,确保一线无战事。政府的快反机制应根据情报或研判,迅速分清案件性质,是恐情、匪情,还是盗情、政情?从国外此类案件的案发率看,由于这些国家和民众预防意识的提高,案件总体在逐渐减少。第二,早醒、早起,早谋划,下先手棋,打主动战,科学量化,心中有数,防患未然。地方政府与大企业要把安保作业提前做好、做足,对投资国家和地区,要参照国际权威机构的预测或评估,提出风险量化指标。第三,赶早集、早部署、早动手,决策果断、出手迅速、化险为夷、关于对受害者的营救及对绑匪、恐怖分子的清剿。在跨国反劫持案例中,美国、以色列、俄罗斯、法国、韩国已开成功先例。如美军特种部队——“海豹”突击分队曾在索马里南部的海盗巢穴中成功解救两名西方人质。

        如果说十年前,中国在处理类似突发事件时略显生疏,那么今天的处突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已能迅速、妥当地处理危及国家利益与公民安全的国际事件。2012年2月7日,在苏丹被劫持的29名工人安全获释,实乃中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快反能力大幅提高的标志。由此,我们看到了在危机管理上做世界最强团队与机制的曙光。中国政府以人为本,将公民生命安全置于首要位置,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设置有投资风险评估与快反机制。中国工人在苏丹南科尔多凡州被劫持后,中央政府迅速派出了应急工作组,稳定人质情绪,监控形势发展。外交部门“动用了各种各样的资源,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不分昼夜地与苏丹外交部、军情部门要员联系和沟通。国际红十字会的官员认为,“这是此类营救行动中,被劫持人员情况最好的案例之一。”2012年2月,中国驻埃及使馆专门召开了《在埃及中资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对我在埃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强调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应该说,经过十年磨砺,中国政府的处突整体实力已大幅提高。从处突机制的完善看,政府主导引领,相关部门参与,变政府的“独角戏”为“大合唱”;变外交部门的“一家管”为“大家管”。从危机处理的角度看,这系列处突过程,彰显了中国的外交实力、军力投放能力、情报搜集能力、警力调动能力、媒体管控能力,以及民政安置能力等等。从今后看,我还需在如下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出动特种兵营救,或参加联合国在当地的维和行动。“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中国的军警力量应随海外利益延伸,并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所以,中国军警的特种部队也应“走出去”,确保公民生命安全,并间接保护能源资源及通道安全。据报道,2012年2月,中国首次向南苏丹派遣了一个作战排,这是首次投入作战部队,将承担保护中国军医和工程师的工作。“持剑经商”,“带刀行走”,应成为我保护机制的重要元素。

        二是海洋航行安全的共同维护。2008年12月26日,中国海军首批舰艇编队开始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远洋护航。中央军委胡锦涛主席在作出此项战略决策的同时,深刻指出:这是我国首次使用军事力量赴海外维护国家战略利益、首次组织海上作战力量赴海外旅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首次在远海保护重要运输航线。

        三是跨界大河、大江流域的联合巡逻。2011年“1005”湄公河凶杀案后沿岸有关部国家迅即启动了流域联合巡逻机制,为图标本兼治,及斩草除根,应该考虑不应守株待兔,而要采取行动,出兵清剿“金三角”地区涉嫌杀我平民的贩毒集团,将凶手绳之以法。当然,跨流域、跨疆界的巡逻及保安任务需和沿岸、沿界国家的协商同意及法律许可,对域外某些大国的挑拨离间及图谋染指的行为也要倍加警惕。

        四是效仿美俄欧日等发达国家的有效方法,招募退伍军警情治人员,成立专业的非政府保安公司。这类公司的专业化要求颇高。既能“武功超群”,高手如云,危难时刻,化险为夷,保护工人安全;同时,这类公司还应延揽或培养谈判专家,通晓法律、心理、惯例,在出事后,能替官方出面单刀赴“鸿门宴”,在相关赎金、交割、地点、运输等具体细节上给予专业安排。

        五是局势危急、战火蔓延时,必须“深挖洞”、“高筑墙”;必要时,还需聘请专业的安全专家给使领馆、官邸看“风水”——建筑、大门、警卫、路段、路障、邻居,加固院墙,以防止自杀式“汽车炸弹”“人体炸弹”攻击。如判断内战一触即发,则要从国家决策高度,调动运输力量,进行大规模撤侨。2011年我国从埃及、利比亚、日本紧急撤离48000多人,该年初单从利比亚一国就通过海、陆、空撤离35000多人。

        六是建立健全危机管理机制,但并非所有案件都要靠政府出面。以国家名义出面参与绑架组织谈判有诸多不妥:首先,国家对组织不对应、不方便,一旦谈判破裂,既失去回旋余地,又损害国家威严。其次,不管谈判成功与否,都给外界或犯罪集团与中国政府是“冤大头”的印象,一旦祸起萧墙,不是漫天要价,就是“仇华”、“宰华”,将我海外企业或公民纳入“发展黑名单”,与海外利益的确保与久安无益。

        七是大型企业集团应成立风险情报搜集与研判机构,研究或借助国内外相关机构了解投资国的法律,并提高攻关能力,努力改善运营项目的安全性。如哥伦比亚,其国内有关法律禁止与恐怖组织或反政府武装“私了”绑架或类似案件,但法律之外,还有一定的变通方法,把握得当,有助于顺利解救人质或促进案件的解决。此外,参考国际机构发表的风险评估报告。此外,可借鉴国外的有效方法,聘请军队或情报机构富有经验、心理素质过硬的退役人员,成立小而精的情报外包企业,以合同方式,委托其承包企业关注的威胁情报搜集。

        八是在人质获释后,民政部门企业相关部门还应及时回访,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包括人质的心理状况,积累材料,为防患并解决类似危机做准备。为稳定队伍、凝聚人心,大型企业集团应从长计议,设立海外风险特别基金,用于受害者及其家属。从业工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旦有事,可安全互助,自救。逃生训练。平时要分成类似安全小组的单位,集体行动,切勿三三两两逛市场、串工地。备有饮水、干粮、电池、手机、药品。

        九是加强国际合作。首先,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或地区组织的合作,一旦有事可借助他们专业的职业素养和丰沛的人脉加以斡旋。如2012年“128”事件中的中国工人的释放,就是在绑架者与国际红十字会代表间进行的。此外,加强对当地部落长老、头面人物的公关,委托这些走南闯北的“老江湖”,以便出事时斡旋。特别是人质被扣押在非政府军控制区域,此类管道尤为重要。还要视情节把掮客,以掌握人质具体情况。关键时刻,哪怕是一个重要电话号码都能使人质绝处逢生,化险为夷。其次,加强与受资国情报部门的合作,这些部门都是深谙当地国情、社情、匪情的“山神土地”,在事前提供预警信息,事中化解僵局,事后花钱买平安等方面可起重要作用。再次,也可考虑求助于在该地区、该国有驻军的国家。例如,2011年5月5日,一艘载有中国船员的巴拿马籍散货船遭遇险情,该船在阿拉伯海航行时,遭海盗劫持。当时的中国护航舰艇远在千里之外,只得求救于相距最近的美国、土耳其海军,几小时后美、土海军联手登舰,制服海盗,成功营救出24名中国船员。中国军方也表示,愿意与日本、印度海军加强情报交流、指挥官互访、联合护航、联合演练来提高国际护航率。

        十是中国的外交公安等部门应将海外风险情报的搜集研判纳入业务范畴。中国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形成于近十年,其安全威胁最近才提上议事日程。不管是由谁负责,肯定得有“国家队”或“旗舰”,以便逐渐打造精确情报与特种作战相结合的海外安保模式。

        中国的海外利益保障体系还待进一步健全。不容置疑,中国企业不会因噎废食,撤出诸如非洲、拉丁美洲、亚洲等海外投资国家和地区,但肯定会更加谨慎小心,学会更主动、更好地驾驭所面临的风险,安渡“黑天鹅湖”。

《欧洲一体化的未来与挑战》

陈玉刚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欧洲一体化从1952年算起,迄今已快一甲子。六十年来总体发展顺利,虽然中间也曾坎坷。不过,到欧洲联盟建成,欧元启用,欧洲开始讨论制宪问题后,欧洲一体化似乎碰到了大问题。先是欧洲宪法条约遭到法国和荷兰二个欧洲一体化创始成员国的否决,接替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的批准也没有以往那些基本条约的出台那么顺利,然后是2011年全面爆发的主权债务危机,其实也是欧元危机,因为债务危机暴露了欧元设计背后的制度问题。德国总理默克尔2011年11月14日在基督教民主联盟于东部城市莱比锡召开的年度党代会的演讲中说,欧洲正处于二战以来“异常艰难、或许是最艰难的时期”,“其困难之处在于这场(债务)危机并非一夜之间形成,而是几十年错误积累的结果。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条漫长而崎岖的道路。”本文回顾欧洲一体化一路走来的六十年,结合当前面临的一些重要问题,探讨一体化的天花板综合症、多速欧洲、民主陷阱和道义困惑等当前面临的四大挑战。

一体化的天花板综合症

        欧洲一体化的前半段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经济一体化。从理论上讲,一体化可以分为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只是最初级的阶段,欧洲一体化并没有从这一阶段起步)、共同市场、统一货币、经货联盟几个阶段。到马约签订,欧洲联盟诞生时,欧洲一体化开始进入统一货币阶段,接近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也就在这一阶段,一体化从经济外溢到了政治,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取代欧洲政治合作(EPC)正式成为一体化制度的一部分。欧盟诞生后的过去近二十年时间里,欧洲一体化首先遇到了制度上的瓶颈。欧盟成员国数量从12国扩大到15国,然后又扩大到25国,原先的制度设计无法应付成员国数目翻倍增长带来的压力,因而产生了制度改进的愿望和需求。而且,老成员国一个更潜在的目的,是希望用制度来规范东欧新成员国,因而希望欧洲一体化的制度有更强的管制力和约束力,在制度名称上把条约改称为宪法,这种用意非常明显。

        不过,事后表明问题恰恰出在老成员国,法国和荷兰公民投票的否决表明大众对一部宪法性质的条约在心理上还没准备好,尽管它离一部真正的宪法还相距甚远。事后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当里斯本条约取代宪法条约后,尽管实质性的内容改动不大,但最后还是获得了通过。虽然实质性改动不大,但条约使得欧盟表面上达到了一体化的一个新高度,几乎接近于一个国家的制度安排。首先,欧盟获得了统一的法人资格,欧盟可以像主权国家那样在国际条约上签字。欧盟的统一性还得到了国际认可,在联合国获得了超越一般国际组织的成员地位,这是其他区域组织都没能得到的待遇。欧盟还作为一个独立成员参加了二十国集团峰会。其次,欧盟有了自己的“总统”(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外长”(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以及自己的“外交部”(欧盟对外行动署),重要的国际场合有了统一的代表性。第三,从制度架构上,欧盟也基本上像一个国家了,有立法部门(理事会加欧洲议会),有政府(欧盟委员会加对外行动署),有元首(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有法院,还有有限的警务合作和军队,当然还有共同的边界,还包括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如盟旗、盟歌、庆祝日等,虽然这些符号并不是到里斯本条约才创建的。在实际的权力运行中,里斯本条约也使得欧盟更“国家化”了。欧洲议会获得了更多的共决权和审批权,还获得了通过委员会人事任命的审议权。这使得欧盟的行政机构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就得对欧洲议会负责。欧洲理事会(首脑会议)正式成为欧盟的一部分,这使得它至少在理论上要接受欧洲法院的审视,审视其决定是否有违反基本条约的地方。欧洲议会的党团获得了更大的跨成员国活动的权利。欧盟原先第一支柱的领域得到了扩大,意味着更多的事务将采用多数表决制。普通民众获得了直接向欧盟连署动议的权利。这种国家化在有些方面导致了民众的不满和抵制,如对欧盟提议的征税和增加预算,并没有太多的人支持,尽管和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相比,欧盟的预算要小得多。大多数民众显然并不希望在各自中央政府之上再有一个规模庞大的超国家机构,例如,最近来自罗马尼亚的欧洲议会议员Monica·Macovei就质疑欧盟24个独立的机构究竟是否都有存在的必要,这24个机构的预算加起来要15亿欧元。

        在政治一体化得到推进同时,进一步的经济一体化也被提了出来,尤其是在南欧的欧元国家遭遇债务危机后。欧元自创立之日起,大家就已很清楚其不足在于货币政策的统一和财政政策的不统一。这实际上意味着,欧元并没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作保证。纸币不同于金属货币的地方主要在于,金属货币本身是有价值的,纸币却没有,它要靠政府的信用和一个国家背后的经济实力为依靠,而欧元背后却是17个国家。

        对于欧元成员国来说,当货币政策工具被收缴到欧洲央行后,它所能用的调节经济的工具就只有财政政策了,这使得一些追求就业和增长指标的国家更依赖于财政政策,政府因此背上了越来越多的债务。可以想象,货币政策越不灵活(以德国模式为主的欧元一直以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成员国就越依赖财政政策。像当前债务危机最严重的希腊,其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在欧盟成立前的1990年是16.5%,金融危机爆发前的2007年已达到21.3%。

        当前欧洲的债务危机,很大程度上因此也是欧元的制度危机。加入欧元后(其实有些国家当初并不真正具备加入欧元的条件,事后发现像希腊是靠做假账来达标的),对于经济并不是很好的国家来说,借债变得更容易了。尽管欧元国家有财政纪律的约束,但纪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债务恶化的国家总额都超过了其GDP的百分之百。这样,一旦问题爆发,再借新债就几乎不可能,或者成本很高了,从而导致了违约的危险,爆发了危机。

        从债务危机的解决方案来看,其背后反映的也是欧元的制度问题。欧元国家由于经济力量并没有真正统一,因此爆发债务危机的国家就缺乏必要的担保在市场上再借到新债。而有融资能力的国家,由于一方面出于国内政治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担心债务危机国家的担保和偿债能力(实际上,希腊债务危机的解决方案中已经减债了53%,这部分的损失有关方面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因此在必要的制度没有建立前,也不愿意慷慨解囊。许多评论都已指出,债务危机不等于之前金融危机所呈现出的流动性短缺,而是一个危机国家政府是否切实愿意削减开支,以及欧元背后的制度问题。

        从长远来看,解决欧元问题的方案已经在布鲁塞尔圈内热议中,那就是欧元国家建立财政联邦,这就进入到了一体化的最后阶段。财政联邦建立,意味着成员国将失去更多的主权,包括借债和政府预算。德国总理默克尔在上面同一个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进一步改革欧盟的结构,但这并不是要去欧洲化,而是要更深层次的一体化,以此确保欧元的未来。”欧盟各国必须结成更强大的政治联盟,必须对欧盟条约做出相应修改,包括对违反财政纪律的国家建立“严厉且自动化”的惩治机制,促使它们共同为欧盟承担责任。大会主题也为此确定为“为欧洲,为德国”。但实际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很难。虽然欧盟25个国家(英国和捷克没有签字)在2012年3月2日签署了《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稳定、协调和治理公约》(Treaty on Stability, Co-ordination and Governance in the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又称“财政契约”,但它与真正的财政联盟还相差甚远,因为财政实际上意味着财富的再分配,而这份财政契约显然没有任何再分配的含义,有的只是对赤字财政更强的约束力。

        因此,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看,欧洲一体化都开始触碰到了大厦的天花板,天花板综合症也会随之爆发,一方面是各种新的想法不断出现,另一方面又对权力快速从成员国向欧盟集中不满,甚至焦虑。而欧盟层面的权力比以前更大了,却不知道该如何很好地使用,以及对自己的权力负责。债务危机与其说是让人们认识到欧洲更深一体化的需要,还不如说是提醒了人们进一步一体化后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和要承担的责任。双速或多速欧洲财政联邦的方案使得欧洲一体化的争论再次触及到了多速欧洲的问题。这个问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突出过,因为财政联邦涉及到更多主权的让渡。

        多速欧洲并不是一个新鲜的问题,在欧盟的扩大谈判中,允许新成员国在某些领域获得一个过渡时期,这本身就是一种多速的欧洲建设。欧盟创建时允许英国可以先不加入欧洲的社会宪章,以及一些成员国不参加申根协定和欧元,这都是多速欧洲最明显的体现。

        多速欧洲作为一个事实,最初的设想应该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安排,其最终目标应该是大家都统一的。但统一货币引入后,多速或双速的欧洲很可能成为一种长期性的制度现实,最近丹麦就曾表示它永远不会考虑加入欧元的问题。欧元的诞生已经使得一体化的欧洲分成了两部分,欧元区和非欧元区,欧元区也被称为“核心区”。在欧元区内,德法轴心再次成为主要的掌控机制和发展引擎(这个轴心在欧洲一体化的起初阶段很重要,后来因为英国的加入而有所冲淡,现在再次回到了轴心地位)。表面上,欧元区和欧盟的剩余部分似乎可以并行不悖,实际上,这里隐含着不少不太容易处理的权力关系,英国就对法德经常聚会,就重大问题事先协调,甚至作出决策而不满,法德也会对英国领导人有时在讲话中触及欧元问题而有意见。

        在讨论怎么应对债务危机,创建财政联邦时,有一种声音非常激进,认为欧盟需要再签订一个新的条约,里斯本条约虽然2009年刚生效,但已显然不能使欧盟有效应对债务危机这样的重大挑战。不过,显然这种更为激进的想法并未能成为欧盟的共识,最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在欧盟条约体系中地位并不明确的财政契约。之所以说它地位还未明确,是因为契约虽然对成员国的财政预算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但其监督和惩罚机制的法律地位并没具体说明,尤其是如果哪个成员国违反了契约规定,欧盟哪个机构有权对其进行惩罚,违约国可以被诉诸哪个法律,这些都还属于未知。显然,欧洲法院并不是其可以诉诸的机构,因为契约并不是欧盟条约的一部分,而且还有二个成员国没有签字。契约规定的惩罚主要是消极性的,特别是违反财政纪律的国家不能从稳定基金那里得到救助。财政契约与真正的财政联邦想法还相距甚远。

        其实,这里法律的优秀性问题也没有解决。在欧盟法涵盖的领域,欧盟的法律优秀于成员国的法律,成员国法律有与欧盟法相抵触的地方,成员国法律需要修改。但是,财政契约并没有明确是欧盟法的一部分,因此,坚持契约的一方要求各成员国把财政的纪律写进各自的宪法,使之成为国家政治最基本的部分,从而把一种外在约束转化为自我约束。

        不过,虽然与设想中的财政联邦还相距甚远,但财政契约毕竟创建了另一个欧洲,欧盟的这一部分会比其他国家有更多的财政政策的协调,包括税收、社会保障、政府的其他公共支出等,我们不妨把财政契约约束下的欧洲称为财政欧洲。这样,我们在欧盟的表面统一下,可以看到内部实际上存在多个欧洲,包括欧元区的欧洲、财政的欧洲、申根(共同签证)的欧洲、防务的欧洲等。多速欧洲如果只是作为一种暂时性安排,最终目标仍坚持要完全统一的话,它对欧洲一体化的影响还不大,只表明一部分国家暂时还不愿意,或者还没有能力赶上其他国家。但如果逐渐成为一种固定化的安排,多速欧洲对一体化带来的消极影响比积极影响更多些,核心国的利益和需求可能会排挤其他国家,欧盟层面的机制也会更重视核心区,更依赖核心区国家的支持,多速的欧洲就会变成多元的欧洲。

        增强合作的机制(军事领域表现得比较明显)被引入后,多速欧洲的安排变得更普遍和复杂了。之前的多速欧洲是允许一部分国家保留“例外选择”(opt-out),一体化的主体安排仍然是主要的制度,选择暂时不参加的国家只是想在一体化速度上放慢一点,走在后面一点。而增强合作则是部分国家走在一体化主体制度的前面,它不是一体化正式制度的一部分,可以算是先期的探索。不过,这种开先河的探索是否会变成主体制度的一部分,目前还很难说。

民主和主权的困境

        欧洲一体化经常被批评为精英统治,存在民主赤字甚至反民主的危害。欧盟国家几乎90%的公共政策是在欧盟层面上制订的,民众对其的影响非常有限,这被认为是民主赤字。有批评者认为,成员国精英有时为了逃避社会对其权力的制约,又故意把决策权从成员国层面转移到欧盟层面,这在性质上就不只是民主不够,而且还是反民主了。

        不过,欧洲一体化发展到今天,成员国还是保留着最终的决定权。欧盟的权力是被授予的,每次基本条约的制订或修改前都要召开政府间大会,就条约的内容进行谈判。政府间大会是各成员国政府保留最后权力的制度保证。这种情况一直到里斯本条约才有所改变,那就是欧洲理事会被纳入了一体化架构中,如前所述,这意味着这一欧洲一体化的最高决策机构的权力要受欧洲法院的监督,监督其是否违背一体化的基本精神。不过,即使如此,最后主权保留在成员国的底线仍未改变,这也说明了前面讨论的创建真正财政联邦的想法为什么那么难以实现。

        应该说,里斯本条约使得欧洲的民主赤字问题有了较大改进,主要体现在:第一,欧洲议会的权力扩大了,包括与理事会的共决权、审议欧盟预算的权力,以及通过欧盟委员会和高级代表任命的权力;第二,欧盟成员国议会也对欧洲一体化获得了一定的参与权,不过究竟怎么运作,目前还不是很清楚;第三,民众的连署提议权。不过,本质性的改变仍然不大,欧洲议会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机构,自己没有制订法律的权力。真正的立法权掌握在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手中,这两个机构仍然集立法与行政于一身。

        尽管许多学者都在讨论欧盟的民主赤字问题,呼吁要减少民主赤字,但是,从理论上说,欧洲一体化中的民主要求和前面讲的成员国最终的主权保留之间存在一个悖论。民主意味着民众或民众的代表对欧盟事务有直接的参与权和影响力,这势必要求欧盟的决策机制更多地直接面向民众。但欧盟的机构如果获得直接面向民众的合法性,民主赤字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欧盟的权力来源也就因此而直接基于民众,而非现在的成员国授权。这样,欧盟至少就会成为一个半主权实体,尽管由于其所拥有的权力有限,和国家相比主权还不那么充分。这是各成员国所不太希望的,英国首相卡梅隆(David Cameron)2011年11月14日在一次外交政策的演讲中还说,我们会留在欧盟,影响决策,但我们主张欧盟应该是一个灵活的网络,而非一个严格的集团。我们应警惕那些宏伟的计划和乌托邦式的愿景。这反映了英国对欧洲一体化的一贯理解,也代表了部分欧盟成员国的想法,即欧盟应该只停留在主权国家联合的层面上,而不应该走向一个带有主权性质的实体。而只要坚持作为主权国家的联合体,欧盟的民主赤字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

        因此,民主要求和主权保留之间的矛盾仍会是今后欧洲一体化推进中的一个主要挑战。尽管欧盟重要职位(如欧盟委员会主席)应该由欧洲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呼声已经出现,如德国今年的基民盟年度党代会的一份决议所提议的,但真要推行恐怕难度还很大,除非对直选领导人有严格的权力限定。但是,如果不解决民主赤字的问题,欧洲一体化进一步的推进越来越难,民众从各种理由考虑出发而最后反映(尤其是在公民投票上)的抵制态度越来越明显。在接下来的发展中,欧洲一体化应该会在这个问题上获得局部性的突破。一体化的道义困惑国际道义,简单地说就是被认为国际上正确的、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制度、观念和行为。国际道义与合法性的概念有关联,具有合法性的国际内容也往往被视为符合国际道义的。不过,两者之间不能完全划等号,不是所有合法的概念和原则都符合国际道义的要求,民主和人权就原则本身来讲具有合法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要求,但是打着促进民主、保护人权旗号而肆意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行为,就不具有国际道义。一体化长期以来被赋予国际道义上的优越性,因为一体化超越了民族国家的分裂,消除了相关国家间的战争隐患,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一体化区域的经济发展,就欧洲来说还提高了他们的国际地位。作为区域合作的典范,一体化模式给欧洲创造了一个国际道义的高地,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其他区域合作都会在无形中那欧洲作为参照。除了一体化本身所带来的国际道义高地外,欧盟自己也一直在实施其国际道义战略,把自己塑造成一种民事力量(civilian power),后来进而又提出规范力量(normative power)。民事力量的概念是在冷战后期的背景下提出的,用意显然是为了区隔和美苏二个军事超级大国的影响,确立自己一种独特的区域和全球和平角色。规范力量的概念和民事力量一脉相承,只是在冷战结束,军事对抗不再是国际秩序主要特征的情况下有了其比民事力量更进一步的意义,强调欧盟所坚持的规范,及其对调节区域内和整个国际关系的重要作用。无论是一体化模式还是欧盟所宣扬的规范,它给欧洲一体化所带来的这种道义优越性很大程度上转化为了民众对一体化的支持,以及欧洲精英对一体化事业的信念和远瞻。

        不过,近些年来,欧洲一体化二方面的道义都遭遇了挑战,欧盟精心构筑的国际道义高地被撼动,在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后的美欧大论战中,美国学者罗伯特·卡根讽刺欧洲是一群来自金星的人,过着天堂般的生活,仰仗的是美国提供的安全保护。

        从欧洲一体化本身来看,欧盟政治的现实逐渐展现了其非道义性的一面:第一,一体化只是精英们的事业,如上所述,其设计存在严重民主赤字,甚至被斥为是反民主的,是精英主义的集权;第二,欧盟越来越表现出“国家化”的倾向,国家与超国家是一个二律背反,国家化倾向愈明显,超国家所具有的道义优越性就越弱。欧盟近些年来在对外关系处理中越来越强硬化就说明了这一点,如在环境问题上威胁单边征收碳关税,不顾国际社会反对强行推行航空碳税,在利比亚问题、伊朗核问题和叙利亚问题上制裁措施越来越严厉等;第三,欧盟内部的大国政治越来越明显,小国弱国越来越无力反抗大国把持欧盟对它们形成的压力。欧盟发展得越紧密,这种压力就会越大,欧盟的大国政治色彩就会越明显。就此次的希腊债务危机来说,法德领导人在希腊前总理帕潘德里欧想就第二轮援救方案进行公民投票时,明确警告要么接受方案,要么离开欧元区;第四,欧洲债务危机是欧元危机,更是欧盟的制度危机。危机很大程度上去除了欧洲一体化模式的光环,暴露了在危机面前各成员国难以同心同德,德国甚至给人以见死不救的印象。这种制度和模式危机从内部来说,大大降低了民众对一体化的支持;从外部来看,作为区域合作的典范,欧盟的意义也在大幅降低,至少其他区域合作中对区域共同货币的设想支持的人已不再很多了。从民事力量和规范力量来看,其实际情况和概念给人的印象也越来越不一致。英法力推武力干涉利比亚,在空中打击中一马当先,已远远超出了民事力量的范围。规范力量方面,欧盟实际上陷入了二种规范界定的自我冲突中,或者说表面宣扬一套规范,内心持守的又是另一套规范。表面宣扬的是一套被认为不具有文化性的普世规范,反映在其基本条约,以及欧盟扩大的哥本哈根标准的一些规定中,如自由、民主、法治、市场经济等。按这样的规定,那么不论候选国是土耳其、挪威,还是瑞士,都不应该有区别。而实际上,欧盟的规范越来越向一种强烈的道德感方向发展,这种道德感是建立在自己共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基础上的,把注意力集中在内外区别上,强调共同体内部“我们的共同感知”(we -f eeli ng)。这样一种自我认同的构建就需要有“他者”(other)的存在,他者永远都是局外人。从欧盟制宪的大讨论中,我们可以发现建立在自己历史和文化基础上的欧盟规范,很多都是基于其基督教传统的文化基因,这也是为什么土耳其的入盟问题为什么会在欧洲激起非常对立的讨论的原因。如果欧盟在规范外交中强调的是后一种规范,那么其自我宣称的规范力量的非道义性就更明显了。欧洲一体化发展至今所面临的这种道义困惑,会反过来对一体化本身的进一步发展构成严重挑战。它不仅会失去对外界的吸引力,自身的民众支持也会大量流失,造成一体化前景和目标的战略困惑。

        总之,怎么突破悬挂在欧洲一体化头上的天花板,怎么防止多速的欧洲变成分裂的欧洲,怎么处理民主要求和主权保留之间的矛盾,怎么重建一体化的国际道义,这将是今后一二十年横在欧洲一体化发展面前的几大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既是一体化理论上需要突破的,也是制度建设中需要克服的障碍。这些问题中有些属于历史的老账,有些则属于一体化进展到今天的程度新近呈现的,对它们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下一阶段欧洲一体化发展的方向与成败。

《主权评级对欧洲债务危机的负面冲击与启示》

董裕平 范彦君

(董裕平,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彦君,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生)

        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标准普尔等评级机构的总体表现比较糟糕,其评级的独立性、有效预警作用备受质疑,不仅前瞻性不足,而且评级行动加剧了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敏感时期的评级调整反而加大了经济与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自2010年底以来,评级机构针对欧洲国家的主权评级行动,更是让欧洲债务危机的恐慌不减反增,甚至被认为是“危机的制造者”,或是隐含有打击欧元的某种特殊倾向性。面对欧洲国家在主权评级问题上遭受的惨痛教训,我们不能仅作壁上观,而应退而结网,未雨绸缪。

一、欧洲债务危机受到主权评级的负面冲击

        主权评级是对政府偿还公共债务本金利息的能力和意愿进行扼要评估,作为前瞻性的违约概率测度,以衡量政府所欠债务的违约风险。根据标普、穆迪的公告,评级机构在评估主权债务风险时,考虑的影响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指标、政治风险、政策灵活性、外部流动性等多个方面,这其中包括了大量的主观定性分析。就欧洲国家来看,标准普尔在2011年12月5日将欧元区17个成员国中的15国主权信用评级列入负面观察名单,其中包括德国、法国、荷兰、奥地利、芬兰和卢森堡六个享有AAA顶级信用的国家。2012年1月13日,标准普尔一次性调降了欧元区9个国家的信用评级,将法国、奥地利的AAA评级下调一级,西班牙、意大利与葡萄牙则下调了两级。然而,就在标准普尔开始对调降法国评级发出警告之时,就遭到了质疑。法国央行行长认为,相比于赤字更高、债务更重、通胀更严重、增长更缓慢的英国而言,将法国信用降级很不合理。比较英法两国的评级情况,人们有理由怀疑评级机构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主观性和政治性。

        欧洲人当然有足够的理由怀疑美国的评级机构,并指责其评级决定是非理性的。然而,评级机构针对欧洲国家的每一次行动,即使是不再正确地指引投资者,但仍然具有巨大的市场影响力,这种结果非常不利于欧洲债务危机乃至欧元危机的缓和。我们反思评级的这种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于以往在监管方面对评级的依赖,进而导致市场对评级的过度依赖。实际上,评级已经成为现代金融市场运行的一根支柱,对深处危机中的欧洲国家而言,即使评级的行为与决定充满了争议,短期内可能也无法改变这种市场结构化的依赖,因而不得不承受评级的负面冲击。

        首先,不同于一般的公司评级,主权评级更为复杂,主观性更强,往往难有统一的标准与结论,不同国家的评级结果之间的区别争议很大,但在现有的评级市场结构下,由于部分监管者和投资者早已形成对外部评级的过度依赖,评级机构采取这种即使有很大争议性的评级行动,虽然公布的也只是一个专家性工作小组的判断意见,本不应赋予其强大的市场影响力,但事实上的确会强化市场的风险预期,导致各种投资组合的大幅调整和收益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评级行动很可能会为市场的某些投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操作概念,尽管这些投机对美、法等大国的冲击相对较小,但会放大对一些中小型国家的冲击,像葡萄牙、爱尔兰等中小国家在遭受降级警告或实际降级时,政府的发债成本出现了大幅飙升,导致这些国家公共债务的不可持续,在债务危机中越陷越深,解救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其次,由于评级符号已经成为市场运行秩序的风险标识,在既定的路径依赖下,评级行动很容易加剧市场的羊群行为,造成更大的市场恐慌。McKinnon 和 Pill(1996)的研究表明,原则上,主权评级可以减缓新兴市场繁荣与崩溃的借贷行为。在繁荣阶段,早期的降级可以减缓过度期望和减少短期私人资本重复输入这些国家所导致的信用繁荣和金融脆弱。然而,如果在危机期间采取评级行动,则会对市场产生冲击,提高评级会加强过度投机的预期,进而加剧资本流入;降低评级则加剧了投资者之间的恐慌,造成资金大量流出该国和主权收益率价差的大幅飙升。按照早期的金融危机模型,评估评级机构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主权评级不但没有在货币危机前给出早期的预警信号,而且加强了投资者的羊群效应,放大了市场的波动(Helmut Reisen 和Julia von Maltzan 1999)。在这次欧洲债务危机中,标准普尔在2011年末和2012年初对欧元区国家评级的警告与调整,已经显著影响了意大利、葡萄牙等国的融资成本,造成了全球不同市场的恐慌。受2012年1月13日标准普尔对法国等欧元区国家降级的影响,欧美股市、欧元以及国际金价、油价均出现下跌。欧元当天对美元汇率一度跌至17个月以来的新低。与此同时,银行也暂停了与希腊之间有关债务重组的谈判,让试图缓解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欧盟各国备受打击。

        再次,评级机构在主权评级上从提出评级预警、列入评级观察一直到发布评级结果的一系列行动,总是现代发达的网络与各种传媒所关注的焦点,相关信息很容易得到广泛且迅速的传播与渗透,这使得主权评级从预警行动一开始就对市场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及至确认评级结果发布之时,虽然市场表现的波动程度已经不是很大,但前期大幅波动调整的结果已经被基本确认,在此过程之中,一些救助性措施的效能则被稀释淡化,非常不利于危机的缓解。我们可以采取事件研究方法来检测欧洲国家主权评级调整前后的市场反映,通过比较国债市场收益率价差以及CDS价差在评级改变前后不同时间窗口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是否预测和完全消化了被评级经济主体的可能降级的风险。我们发现,评级预警和评级观察往往会带来更大的市场波动,而等到公布实际的评级降级,影响反而不是很大,原因可能在于市场通过前期的评级预警已经完全预期到了降级的风险,而在实际降级公布之前基本已经消化了风险,但前期市场可能加剧反应,并且通常会延续到评级结果的公布。

        另外,评级机构在独立采取主权评级行动的时间选择方面的确存在很多争议。事实上,多次危机的爆发与蔓延几乎总是由国际评级机构的降级行动拉开序幕,而且在危机期间采取“落井下石”的大规模降级行动,评级机构也就难免会受到进一步恶化和制造危机的指责。由于世界范围内监管部门广泛使用信用评级作为审慎监管及投资者保护的标准,信用评级影响了市场中多数投资组合的管理决策,同时也作为衡量投资组合风险的重要指标权重,信用评级的行动和公布的时间性、准确性必然会成为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几乎每一次评级行动前后都会大幅度影响到市场的收益率,造成市场显著的波动。例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标准普尔下调了泰国主权信用评级,泰铢汇率应声下跌,随后东南亚金融危机进一步恶化。在此次的欧洲债务危机中,几乎是历史重演。2009年底,惠誉将希腊的主权信用评级由“A-”降为“BBB+”,同时将希腊公共财政状况前景展望确定为“负面”,由此揭开了希腊债务危机,而后债务危机从希腊蔓延至爱尔兰、葡萄牙,也都是从国际评级机构的降级行动开始。欧元区成员国评级的变化与欧洲债务危机的前景密切相关。2011年底,市场对于欧元区关注的焦点甚至已经转为标准普尔是否会下调成员国评级的信息,此时的评级对于市场影响可见一斑。实际上,评级本身的确也陷入了困境,究竟何时采取行动也已成为目前三大评级机构评级最为关键的评级变量。评级机构对此或许可以抱怨说,由于“市场太过看重评级机构,我们不警告风险时挨骂,现在人们又说我们警告得过了头。”

二、金融危机后对评级行业的改革与启示

        随着对金融危机反思的逐步深入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蔓延,国际评级机构因事前预警不足及事后超速降级,特别是给当前应对欧洲债务危机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冲击,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评级机构与被评对象的利益冲突问题再度受到了各界的关注,对评级行业进行重大改革已经成为国际上相当一致的基本共识。正因为深陷美国三大评级机构的围剿之痛,欧盟在2010年宣布要建立自己的信用评级机构,以求打破美国在国际评级领域的垄断地位。事实上,其他一些国家也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逐渐重视信用评级问题。

        总的来看,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监管机构和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反思信用评级机构问题的基础上,陆续提出了一些改革方案,基本方向是改革评级本身的运行机制和弱化监管与市场对评级的过度依赖,改革的核心思路可以概括为强化信息和检测角色,弱化认证角色,即加强对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减少利益冲突,降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过度依赖,关注主权评级的影响等。在加强监管方面,各国和地区从评级行业管理角度进一步完善或明确专业监管机构,实施信用评级机构分类管理,降低评级机构准入门槛,加强竞争,探讨相应的监管收费方案;在减少利益冲突方面,各国和地区针对评级结果的产生过程纷纷提出一系列举措改善评级机构内部治理,强化信用评级机构承担的责任,推动信用评级付费模式改革,提高评级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在降低对评级过度依赖方面,国际社会将信用评级机构改革问题提升到宏观审慎性政策的层面,从监管标准和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金融机构投资决策三个方面逐步减少对信用评级的依赖。

        在全球掀起评级改革的有利环境下,对于正在更广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快速融入全球经济与金融体系的中国而言,如何推进本土信用评级行业的良性发展,获得国际认可的评级话语权,已是一项事关国家经济金融的全球竞争与战略安全的核心利益。

        首先,评级早已嵌入现代发达金融市场运行的内在结构,其存在本身符合市场制度演化的逻辑,目前各国虽然在监管上有去依赖的倾向,但很难找到其他合适的替代品。虽然我国评级金融产品的市场规模目前相对较小,但随着我国经济整体规模的持续成长,评级金融产品的供求也会相应增长,如果自身的评级行业跟不上,金融市场的健康成长必然会受到掣肘。

        其次,我国经济规模愈要继续大幅成长,就愈要向全球开放,金融与经济体系也就必然会受到越来越强烈的全球化竞争压力,如果我们自身不能掌握评级的话语权,从这次欧元区危机的教训来看,即使我国经济与金融市场的规模已经发展到极为庞大的体量,仍将无法避免被竞争对手操弄于股掌之上的厄运。

        第三,尽管当前国际评级机构认为我国优异的经济增长前景,庞大的外汇储备和强劲的财政状况,足以消化潜在的资产负债表损失,不仅维持稳定的主权评级前景,而且还有上调的潜力,然而,一旦我国未来经济增长出现较大幅度放缓,或者金融领域暴露出局部的脆弱性,如果现行的国际评级结构无法改变,掌握着评级话语权的竞争对手到时一定会见猎心喜、落井下石,这不仅会逼使我们为处置局部危机付出极不相称的高昂成本,而且很有可能导致我们出现全局性的重大失误。鉴于此,我们必须严肃分析国内评级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我国评级行业的发展。总的来看,国内的评级行业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起步,但至今仍处在多头行政许可下的散、弱、小的状态。例如,目前的债券评级机构分别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不同部门颁发牌照,涉及到企业或者项目的评级机构,各省甚至地市也在颁发牌照。由于各个部门和地方所制定的评级行业门槛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结果是人为割裂信用评级市场,导致本土评级机构参差不齐,普遍力量弱、规模小,难以发展壮大,虽拥有本土的最大优势,却根本无法与国际评级巨头抗衡。截至2010年底,国内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法人机构共有116家,但真正具备在全国开展债券评级业务能力的则仅有中诚信、联合资信、新世纪、大公国际等几家机构,其中除了大公国际之外,其他三家基本上已经被国际评级机构掌控经营,使得美国的三大评级巨头事实上控制了中国约三分之二的评级市场业务。在此情况下,我国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壮大本土的评级行业,掌握相应的评级话语权,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尽管国际上在提倡减弱监管对评级的依赖,但我国仍然需要在监管上给予本土评级机构的适当依赖,例如,在要求有评级的情况下,可以规定必须有一家完全本土化的机构给予评级,而对国际性机构的评级则可不做要求。否则,在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我们将无法改变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格局和对我国内市场的支配地位。从美国评级行业成长壮大的经验看,也经历了监管依赖的变相扶持过程,在其三大机构已经牢固占据全球90%以上评级市场的情况下,则主张充分贯彻市场化原则。实际上,对于评级机构的行业发展,究竟是政府干预得到高质量评级还是维持金融市场效率使其充分市场化运作,一直以来也是法学界和金融学界争论的话题。然而美国评级行业的发展历史说明,美国的监管依赖以及对于金融市场潜在问题的视而不见,更是加速了其信用评级行业在全球的垄断和跨国发展。我国的评级行业尚属于朝阳和弱势产业,通过适当的监管依赖予以扶持具有重要政策价值。为此,我们需要梳理目前评级监管的散乱状态,加强立法与协调,避免人为的市场分割造成变相保护进而遏制本土评级机构的发展壮大。

        其次,鼓励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利用自身的规模与业务优势,积极发展内部评级业务,监管部门给予评价认定,并通过监管进行沟通合作,待时机成熟可以对部分评级业务实施分立重组,进而发展成为专业化的大型评级机构。在此过程中,相关监管部门也有必要了解掌握国际评级体系中的相关方法和过程,进而合理地确定监管目标。再次,积极探索更为合理有效的评级运行机制,特别是在支付结构方面要尽可能弱化潜在的利益冲突,使得评级行动更为客观、准确和可靠。长期以来影响评级机构声誉机制的支付结构问题是信用评级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市场各方最难以妥协的改革方面。评级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不应该由美国的评级模式与标准继续一统天下,新兴经济体需要探索建立针对自身特点的评级模式与标准,避免被美国模式的完全同质化和由此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才能发挥评级机构真正的价值和作用,平滑市场波动,起到危机预测和信用风险预警的作用。

        最后,可以利用和推进完善已有的区域性合作机制,先在亚洲债券市场上建立一定的评级影响力,进而争取评级国际话语权。亚洲金融危机后,新兴经济体希望建立自己的评级体系和指标进而发起成立了亚洲信用评级协会,目前成员国已经增加到了14个国家,有28家信用评级机构,但该协会一直以来并未有实质性作用。我国已经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可以积极推动该协会的运作和市场影响力,在评级理念、评级经验、信息、知识技术上加强共享,进一步提高亚洲地区信息的可信度,以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其中也将必然包括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展和跨境投资者的交流,这也将是国内评级行业跨入国际化发展可以依靠的一个重要市场基础。从欧元区国家受到主权评级的冲击教训看,评级本身很可能已经变成了国际经济与金融竞争的一项重要机制,我们对此没有任何藉口可以畏葸不前。

《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下的中国FTA战略论析》

庄 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也面临格局调整,在此背景下,中国于2007年首次明确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2011年3月,“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指出,今后五年,我国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面对新的国际经济形势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格局变化,中国如何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当前倍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及其特点

        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加速于2 0世纪9 0年代末。19 9 8年之前,亚太地区仅有亚太经合组织(APEC)、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澳大利亚-新西兰紧密经济关系协定(CER)等少数几个区域贸易安排。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亚太各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据APEC统计,截至2007年6月,APEC成员之间已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FTA)有27项,成员与非成员之间达成的FTA有33项,正在谈判的有42项,正在构想中的有6项。近年来,这些数字还在攀升,以致亚太地区的各种FTA交叉重叠,已然出现一种复杂的“意大利面碗”格局。

        目前,除了各国分别对外签署的诸多双边FTA之外,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机制和平台包括:

        1.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

        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初步建成于2002年1月,现有6个老成员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2007年11月,东盟领导人在东盟成立40周年之际,签署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等文件,明确规定了东盟共同体将由三大支柱——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安全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组成,而东盟经济共同体拟于2015年建成,届时,东盟将“创造一个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形成一个竞争力强的经济区域”、“确保本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推动本地区与国际经济体系的融合”。东盟共同体是一个宏伟目标,未来数年,东盟自身的建设将重点围绕这一核心展开。

        2.五个“10+1”结构

        以东盟十国为中心的“10+1”结构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开始。2002年11月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了中国与东盟将在2010年建成自由贸易区(与东盟4个新成员可延至2015年);2004年1月1日,CAFT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随后,CAFTA《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实施;2009年8月,CAFTA《投资协议》签署;2009年12月29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CAFTA建成。

        继中国之后,东盟又陆续同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建立了“10+1”模式的自由贸易安排。迄今,所有这5个“10+1”的生效情况如下表①:

        3.“10+3”框架

        包括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在内的“10+3”框架,源于199 6年各国为准备第一次亚欧会议(Asia-Europe Meeting即ASEM)而举行的首次会谈,1997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10+3”首脑会议机制正式制度化。其后,在“10+3”经济部长会议的指示下,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可行性研究专家组于2004年成立。2004-2009年,中国和韩国分别牵头组织了第一期和第二期的研究,这两期研究提交给“10+3”经济部长会议和领导人会议的专家报告都认为,未来东亚应以“10+3”为基础,通过整合东盟-中国、东盟-日本、东盟韩国3个“10+1”来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在第二期研究报告中,专家还建议先成立两个专家组,以整合有关的“原产地规定”和“便利通关”规则,为东亚自由贸易区做好前期准备。然而,在“10+3”基础上建立自贸区的建议遭到了日本的反对,故东亚自由贸易区迄今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尽管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暂时受阻,但从

        2008年开始,原来在“10+3”框架内的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晤却发展成了单列的峰会,并且已先后在日本、中国、韩国召开了会议。中日韩三国脱开“10+3”而单独召开年度峰会的情况,使长期空白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有了一抹亮色,也为“10+3”未来的走向增加了变数。

        4.“10+6”(东亚峰会)

        1998年,由东亚13个国家著名专家组成的“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n Vision Group)成立,该小组的任务是“研究将东亚培育成一个单一合作共同体的具体路径”。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向“10+3”首脑会议提交报告建议,今后应将该首脑会议逐渐演变为“东亚峰会”。2002年的“10+3”首脑会议同意“在长期内”探索这一路径,并最终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而事实上,第一次东亚峰会很快就于20 05年12月14日召开了,并且参加东亚峰会的国家也从“10+3”变成了“10+6”,即除了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以外,还有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

        东盟首脑会议的官方文件显示,“10+6”的东亚峰会与“10+3”首脑会议是两个平行机制,正如2005年东盟首脑会议的主席声明所言,“东亚峰会和‘东盟加三’进程应当平行前进,没有交叉重叠,应当与其他的地区进程相互补充”,可是,究竟如何具体协调“10+6”和“10+3”,东盟迄今没有任何明确指向。倒是日本主张以“10+6”(东亚峰会)为基础签署东亚紧密经济伙伴协定(EPA),进而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并且也推动成立了这一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专家组,进行了两期研究,还提出了两份研究报告。未来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最终会选择“10+6”还是“10+3”路径,目前还尚未可知。不过,从东盟制定的东亚峰会参加国标准来看,东亚峰会很可能还会在现有的“10+6”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5.APEC

        1989年成立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是亚太地区较早的一个区域经济合作平台。APEC历经20多年发展,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领域取得了不少成果。如今,随着单边行动计划的履行,APEC大部分成员已基本取消了非关税措施,一些尚未完全取消非关税措施的成员,也相应提高了透明度。投资自由化方面,大部分成员在资本转移、业绩要求等方面已取消限制,投资政策的透明度普遍得到提高,多数成员之间相互签署了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截至2010年,21个APEC成员中,已有18个完全加入了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ABTC),意味着今后持卡商务人员能在18个参与经济体范围内享受免签证入境优惠,同时使用各机场的“APEC专用通道”(APEC Lane)。

        然而,APEC今后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一方面原定2010年实现“茂物目标”第一阶段任务(即发达成员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计划实际落空,APEC能否继续坚持“灵活、开放、渐进”特点而又保证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的有效推进,能否促成“茂物目标”最低限度的实现(即2020年所有成员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都还是问题。另一方面,近年来APEC成员在整体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同时,还通过在APEC内外签署双边和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加快贸易投资自由化速度。据统计,截至2010年5月,APEC成员总计已签署区域贸易协定175个,这些区域贸易协定难免与APEC的总体目标产生竞争,特别是近期“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的加速发展,更对APEC提出了挑战。

        6.“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

        “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是一个多边FTA,由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4国于2005年6月3日签署并于2006年5月28日生效,也称“P4”。TPP要求各成员在十年内即到2015年削减全部产品的关税,不允许有例外,内容涵盖贸易、投资、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合作,以及知识产权、贸易争端解决等,而且只要成员同意,还可进一步拓宽领域。

        2008年9月22日,美国宣布将展开加入TPP的谈判,并且迄今已进行了4轮正式谈判——第一轮是2010年3月15-19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第二轮是2010年6月14-18日在美国旧金山;第三轮是2010年10月5-8日在文莱;第四轮是2010年12月6-10日在新西兰奥克兰。美国现在力推TPP,主要目的显然是想借此实现其对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权,奥巴马已表示希望在2011年11月APEC夏威夷峰会上签署TPP。继美国之后,澳大利亚、越南、秘鲁于2008年11月加入了TPP谈判,马来西亚于2010年10月加入谈判。至此,TPP已从原来的“P4”向“P4+5”发展。更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11月,日本表示将参加TPP谈判,与此同时,加拿大、菲律宾、韩国等也对加入TPP谈判显示出兴趣。这些经济体当中,韩国是在美韩FTA之后就接到了美国对其发出的加入TPP谈判的正式邀请,对此,韩国表示愿意考虑,并责成由政府出资的韩国国际经济政策研究所进行初步研究,以分析加入TPP可能对韩国经济带来的影响。

        亚洲开发银行(ADB)的专家认为,未来TPP将与“10+3”或“10+6”形成竞争。从全球经济重心东移角度看,“10+3”或“10+6”更具吸引力;但从地缘安全角度看,东亚各国似乎又会倾向于TPP,因为通过TPP可以加强同美国的联系。

        综合上述,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目前呈现一种“多框架并存、竞争性合作”的特点,其多样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都很突出。

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下中国FTA战略的提出与实施与多数亚太经济体相似,中国日益重视区域经济一体化。

        2007年至今,中国之所以将自由贸易区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有其深刻的国际、地区和国内背景:首先,从全球角度来看,这是中国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顺应之举。WTO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全球多边贸易谈判进展日趋艰困,世界各国商签自由贸易协定(F TA)的热情不断高涨,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显著。根据最新统计,截至2011年5月,全球向WTO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RTA)达到489个,其中符合GATT1947或GATT1994第24条规定的RTA有358个,迄今生效的RTA有297个。在这些区域贸易协定当中,FTA占比达到90%左右。

        其次,从地区角度来讲,中国是在积极参与亚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与欧美相比,亚洲区域经济合作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并无太大作为。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随着国际和地区局势的变化,亚洲各国逐渐重视地区合作并开始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截至2011年8月,亚洲各主要经济体,如东南亚的东盟、新加坡,东北亚的日本、韩国,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等,都先后签署并实施了不少区域贸易协定,其中,日本、新加坡及印度所签署并已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均达到了10个。

        再次,从国内角度来说,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与贸易伙伴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入世后的中国多渠道减少贸易摩擦、深化并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加入WTO之后,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有增无减,传统的外贸发展方式日益受阻。以欧盟为例,2001年,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仅占其反倾销案件总数的3%,2002年就递增到17.3%,2003-2006年持续保持30%以上,2007年高达66.6%。据商务部统计,“十一五”期间,截至2010年9月底,中国遭遇了来自美国、土耳其、哥伦比亚等国家发起的33起特保调查,涉案金额超过28亿美元。这种情况下,中国实施FTA战略,将通过地区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有效解决贸易争端问题,并以新的方式和途径在区域内实现市场的相互开放。截至目前,中国正与五大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5个自由贸易区,其中已经签署并实施的9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表现出三个特点:

        第一,加速于“入世”之后。2001年之前,中国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多边贸易体制,所参与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仅仅是APEC,其他区域经济合作,如内地与港澳CEPA、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中国—巴基斯坦FTA、中国—智利FTA等,都是“入世”以来才迅速发展起来的。

        第二,体现“港澳优先”原则。众所周知,内地与港澳CEPA的谈判和签署效率都非常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与中国所有其他FTA协定不同,CEPA是一个动态跟进、不断发展的协议。截至目前,内地与港澳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已经签署并实施了八个CEPA补充协议,由此实现的递进开放,早已延伸到了内地的一些地方省份。可见,CEPA是“港澳优先”理念的体现。

        第三,立足周边,放眼全球。从现状看,中国FTA战略的选择对象重点有两类,一类是周边地区,如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等,都是中国的近邻;另一类是能源资源地区,如智利、新西兰等。根据商务部最新发布的信息,目前中国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区有6个,对象分别是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合会)、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和瑞士;而处于研究阶段的自由贸易区有3个,对象分别是印度、韩国和日韩共同。由此可见,中国FTA战略的实施准则在于“立足周边,放眼全球”。

三、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下中国FTA战略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相继爆发,发达经济体普遍遭遇发展困境,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很难在短期内取得突破,在此背景下,未来中国对外开放必将“双管齐下”,即一方面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促成WTO多哈回合谈判取得成果,另一方面,将努力加强双边和区域的经济合作,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可以说,未来数年,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新渠道和新平台,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展开。

        国内外形势表明,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格局下,未来中国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主要面临两大挑战:

        1、美国借助“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介入东亚区域经济合作。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地区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对美国在该地区的政治和军事存在构成了挑战。东盟、“10 +1 ”、“10 +3 ”等东亚主要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几乎都没有美国的参与空间。为了维持自己在东亚的长期存在,并从亚太这一利益攸关且具有繁荣前景的地区获益,奥巴马政府上台后,明显加大了对亚洲战略的关注和投入。2009年2月和11月,希拉里、奥巴马相继发表演说阐述美国的亚洲战略。2010年10月28日,希拉里在夏威夷再次发表题为《美国的亚太接触政策》演说,提出了“前沿部署外交”(Forward-deployed diplomacy)概念,确立了竞争主导型的亚太新战略,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在亚太采取“进取型”的战略姿态,基本立足点在于“美国的未来与亚太地区的未来连在一起,而该地区的未来取决于美国”,目标定位是重塑美国在亚太地区的领导权;二是全方位的外交资源投入,如希拉里所言,美国已经把包括高级官员、发展专家和各类专门性外交团队的全方位外交资源派遣到了亚太地区的每个角落和每个首都;三是多层次的接触路径与全方位的接触框架,希拉里称,美国将通过“同盟国家、新兴伙伴国家和地区合作机制”三个途径加强与亚洲的合作,从而构建美国在亚洲的“前沿”接触框架。在区域经济合作领域,美国实践其亚太新战略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建立针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竞争机制。为此,奥巴马政府极力推动TPP的扩大,试图干扰亚洲国家自主的一体化进程,并与之形成竞争格局。对于TPP,美国的打算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如果亚洲自主的一体化进程能够顺利实现,那么TPP可以与之形成竞争,从而减少美国被排斥在外所造成的利益损失;另一方面,如果亚洲自主的一体化进程难以顺利推进,那么TPP可以吸引亚洲国家加入,这样的话,美国就能够掌控亚洲一体化进程的主导权。因此,TPP对东亚现存的几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10+3”、“10+6”、APEC等形成挑战,已是可以预见的趋势。

        2、港澳台进一步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问题。

        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在重庆签署。ECFA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早期收获计划已于2011年1月1日全面实施。自此,台湾不少学者如戴肇洋(2010)、刘碧珍(2010)等,已透过各种途径主张ECFA之后,台湾要考虑扩大参与区域整合的范围与对象。尽管大陆官方以及李义虎、王立(2010)等学者强调,ECFA之后台湾如何融入亚太区域经济合作需要两岸共同寻找,但港澳台在中国FTA战略中究竟如何定位,仍然是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难题。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也在密切关注这一动向。在WTO当中,我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拥有“一国四席”地位,这样的成员如何进一步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并在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中进行有效整合,确实是一个利益攸关、牵涉面广的复杂问题。面对上述挑战,中国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应考虑如下对策:

        (1)冷静应对TPP

        TPP虽然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形成挑战,但该机制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网络构建,也并非一帆风顺。首先,美国国内需要说服公众和国会通过一些更加开放美国市场的条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触及到部分集团的利益。其次,其它成员国需要在更为严格的劳工和环境保护条例等条款上达成一致。目前,在TPP成员之间已经存在多项双边或区域自贸协定,不同的协定又有着各自不同的条款,一般而言,这些条款已经尽可能对双方利益得失进行了权衡,任何新的自贸协定,特别是涵盖多个成员的区域自贸协定将很难再有更大突破。一旦谈判进行到具体法律条文阶段,各个国家不同产业受影响的程度也会逐渐明朗,到时候想要在谈判中达成一致将变得更为艰难。最后,如果TPP最终只包括9个成员国的话,它的影响力势必将大打折扣。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院(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在向美国贸易代表(USTR)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中也指出:美国从TPP中获益多少,还取决于亚太地区其它主要经济体的参与。

        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经济体应淡然看待并冷静应对TPP,特别应加快东亚自身的合作,以纾解TPP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带来的分化作用。

        (2)积极促成东亚“10+X”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

        从根本上讲,东亚区域经济整合必须依靠东亚自身的团结合作。因此,中国应努力推动东亚现有“10+X”合作框架的发展,积极推进中日韩、“10+3”以及“10+6”这些合作机制,确保东亚自己掌握本地区经济合作的主动权,提高东亚国家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影响力。尽管目前中日韩三国之间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但毕竟三个“10+1”平台业已形成,并且只要各方求同存异,“10+3”合作机制仍有实现可能。

        (3)两岸四地共同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

        有关“大中华经济圈”的设想其实很早就有学者提出,只是20世纪80-90年代,这一提议还缺乏实现条件。进入21世纪,两岸四地经济日益融合,面对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格局变化,两岸四地建立某种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更趋必要。如今,在CEPA不断深入、同时ECFA又开始起步的情况下,内地、香港、澳门、台湾这四个经济体,应该首先谋求建立“大中华自由贸易区”;而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开展,也应在放眼全球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港澳台。

《调整金融格局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

李长久

(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

        美国一国金融危机,不仅引发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全球金融海啸,而且导致世界经济陷入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衰退。越来越多的国家强烈要求调整以美元霸权为基础的国际金融格局,改革美国拥有一票否定权的国际金融治理机制和机构,逐步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调整国际金融格局国际金融格局是指由世界主要货币地位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国际金融结构和态势。在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上海会议期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欧元之父”罗伯特·A·蒙代尔在谈到国际金融格局前景时预测:“世界将出现三大货币区,即欧元区、美元区和‘亚元区’”。2008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转化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后,一些国家的政府官员和学者相继提出,要调整以美元霸权为基础的国际金融格局。2008年11月在华盛顿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会议拉开了调整国际金融格局和改革金融体系的序幕。

一、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美元仍是主导货币

        调整国际金融格局的关键是削弱美元霸权地位。美元取代英镑成为国际主导货币的过程是很长的。第一,一国货币成为国际主导货币滞后于该国经济实力强势之后较长时间。1890年,美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但是,直到二战后,美元才取代英镑成为国际主导货币;第二,一国货币成为国际主导货币后,它的作用大于发行国的经济实力。据统计,20世纪40~50年代,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占全球GDP的48%~50%,而同期内,美元占国际储备货币之比高达80%~90%,从而确立了美元霸权地位;第三,一国货币成为国际主导货币后,它的影响力在发行国经济实力下降后仍将持续较长时间。据统计,1875年,世界科学中心由英国转移到德国。1900年,美国人均收入超过欧洲,1913年美国黄金储备占全球黄金储备的70%,美国成为世界经济的一霸。但是,在英国衰落过程和之后较长时期,英镑仍是国际主导货币,历经约50年美元才取带英镑成为国际主导货币。

        20 世纪70 年代初,美元与黄金脱钩,“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体系进入浮动汇率时期,即美元本位制时期。据统计,到21世纪初期,美国GDP占全球GDP之比降至20%~30%,但在21世纪头十年,美元占国际储备货币之比仍高达60%~70%,在美元本位体制下,美元仍行使着全球计价尺度、交易媒介与价值储备的功能。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欧洲中央银行统计,在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前的2006年12月,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美元占65%,欧元占25%,日元占6%,英镑占3%,其它货币占1%;2009年9月,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美元占61.6%,欧元占27.7%,日元占3.2%,英镑占4.3%,其它货币占3%左右;2011年第三季度末,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美元占61.7%,欧元占25.7%,日元占3.8%,英镑占3.9%,其它货币占4.9%。各种货币占比波动表明,从次贷危机、金融危机到经济衰退,对美元地位的冲击不大。英国《泰晤士报》网站2011年2月9日发表德意志银行全球战略分析师桑吉夫·桑亚尔题为《尽管美国衰落,但是美元仍将居主导地位》的文章介绍:“历史证明,一旦某种货币确立了其主导货币地位,它就会有极强的生命力,通常可以比其发行国的经济和地缘政治优势维持更长时间”。与金本位制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相比,美元本位制的最大特点是它是一种信用货币(Fi at Money),美国更加自由地大量印发美元和利用汇率武器,谋取超额利润。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指出,1971年美元与黄金脱钩带来的影响是,美国贸易逆差不再受黄金储备的约束,全球进入完全信用货币时代,世界贸易的顺差和逆差再也没有实物制约。由于美元是国际储备货币中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国对外贸易逆差可以由美联储发行美元加以弥补。据统计,2011年美国的铸币税收入相当于美国同年GDP的0.5%。美国历史学家弗朗西斯·加文在《黄金·美元与权力》一文中认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是分水岭,此前的美元是张扬的工具,此后的美元则润物细无声,他暗中把持着一切。文章指出:“在全球化的进程中,美国获取了最大利润。美元对世界市场的控制力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由于摆脱了黄金的束缚,它得以自由地吹涨。几十年来,世界纸面财富总量增速高于实物财富增速数十倍,而两者的落差基本被美国所收获。”

        美国财政赤字急剧增加可能削弱美元霸权地位。据统计,从1970年到2011年的32年间,除1998年~2001年,有28年出现财政赤字。截至2011年11月15日交易结果时,美国联邦债务总额达到15033607255920.32美元。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警告,如果美国不能有效地解决财政赤字问题,美元就可能丧失国际主导货币的地位。但是,西班牙《起义报》2011年12月22日刊登克劳迪奥·卡茨题为《全球危机棋盘》的文章认为:“美元已经失去了二战后无可争议的统治地位,但由于缺乏替代货币,美元仍保持它的优势。无论未来货币市场情况如何,美国依据美元可兑换性通过不同的贬值或升值手段,能够继续维持美元的影响力。美国时而维持高汇率以吸引外资,时而维持低利率以促进出口和转嫁危机。美国操纵汇率的空间正在缩小,但没有消失。”

        美国摩根士丹利集团亚洲区主席斯蒂芬·罗奇认为:“美元作为国际主导货币的地位还能持续几十年。但是,终有一天,经济全球化程度更高,经济实力分布也将更加均匀,那时或许应考虑多货币储备体系,但这至少需要15-20年的时间。”日本龙谷大学教授竹中正治介绍,“美元危机论”过去出现过四次,但都没有成为现实。他预测,美元基础货币机制仍将维持20年以上。

二、欧元未来走势和地位面临诸多挑战

        到2010年6月,在全球流动的欧元现钞和硬货一举超过美元流量。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忧虑地预测:“欧元必将取代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国际储备货币”。

        1995年8月,比利时的贝格曼·皮尔洛提出用“EURO”(欧元)命名“欧洲共同货币”,同年底被欧盟峰会认可。2002年1月1日欧元步入3.04亿欧洲人的日常生活,这是自罗马帝国在两千年前灭亡以来欧洲国家第一次使用统一货币。时任法国总统希拉克说,实施欧元“是欧洲在没有动用枪炮的情况下实现的一次巨大变革”,其首要目的在于“不受别人摆布”。德意志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诺伯特·瓦尔特说的更为明确,欧洲货币联盟创建单一金融市场,不仅要在市场规模上与美元抗衡,而且挑战美元的地位。

        欧元流通改变了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元一统天下的霸权地位,欧元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国际储备货币。但是,十年来欧元在国际储备货币中占比一直徘徊在25%左右,略高于欧元启动前德国马克和法郎在国际储备货币中所占的比重。2009年欧元区经济下滑4.3%,为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欧元区一些国家相继发生主权债务危机后,欧元区国家协力应对不力,暴露了欧洲货币一体化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第一,政治与金融关系不协调。1997年欧盟成员国签订的“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各成员国财政赤字不得超过本国GDP的3%,政府债务不得超过本国GDP的60%。但是,多数国家双超标,其中,到2009年,希腊财政赤字已占本国GDP的12.7%,政府债务已占本国GDP的130%。希腊等国家发生主权债务危机后,欧元区国家迟迟不能协力救助。根本原因是相互独立且竞争的主权国家使用了无锚的“超主权货币”。欧元创始人之一奥特马尔·伊辛说,欧元的设计宗旨就是欧元区成为一个货币联盟,而非政治联盟。他认为,:“在尚未建立一个政治联盟的情况下创立货币联盟,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安排”;第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不协调。欧元区建立了中央银行和统一货币政策,却没有建立欧洲财政部,各成员国仍实行各自独立的财政政策。欧元设计师之一、德国智囊人士辛恩比喻这种设计安排不是“马拉车”而是“车拉马”;第三,欧盟东扩后内部矛盾增多。到2007年1月1日,欧盟从21世纪初的15国扩大为27国,欧元区从12国扩大为17国。“老欧洲”与“新欧洲”、大国与小国特别是穷国与富国的诉求和目标不同,对一些重大问题上很难做出一致决策和统一应对。

        德国总理默克尔2010年5月19日在德国议会下院发表演讲时警告:欧元正处在巨大危险之中,欧洲面临12年来最严峻的考验,这关乎“欧洲”这一概念的存续,“这是我们面临的历史性挑战和任务,如果欧元失效,欧洲将失败”。她估计,解决欧洲债务问题至少还需10年。一些学者预计,到2030年,欧洲债务问题才能峰回路转,而欧元未来走势和地位面临严峻挑战。

三、亚洲货币一体化步履艰难,人民币国际化仍需较长时间

        1997年东亚爆发金融危机后,有关国家认识到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的必要性。同年9月,日本提出建立10 0 0亿美元“亚洲货币基金”设想,为亚洲国家和地区提供充足的资金流动性,防范投机资金对亚洲国家和地区货币的攻击。这是亚洲第一个加强区域货币合作的设想。由于遭到美国和IMF的反对,这一设想不了了之。同年举行的东盟国家首脑会议上,时任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亚元区”设想。

        亚洲货币合作与一体化起步晚,步履艰难。1997年11月,亚太区高级财政金融会议提出加强地区金融合作新设想,即在承认IMF国际金融体系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建立亚洲货币合作新机制。200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蒙代尔建议,设立亚洲共同货币,在各国不放弃本国货币的情况下,让一种叫做“亚元”的区域货币在亚洲流通。蒙代尔建议,得到很多国家的积极回应,他们认为,未来的“亚元”会像欧元一样成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之一。2005年5月,东盟和中日韩(10+3)财长在泰国清迈通过了《清迈倡议》,标志东亚金融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06年,亚洲开发银行参考欧洲货币单位(ECU)的计算方法,计划研制并推行亚洲货币单位(ACU),其性质是一种衡量汇率稳定性的指数,作为测度区域内货币的偏离指数,用以监控东亚区域内的汇率走势,使其成为各国货币当局制定汇率政策的参考指标。但是这个计划一直未能实施。2009年2月22日在泰国普吉召开的东亚10+3特别财长会议提出了《亚洲经济金融稳定行动计划》,扩大了“清迈倡议”多边机制共同储备基金的规模,并提议建立独立的区域监控实体。

        从长期来看,中日货币合作很重要。日本通过外汇、贸易、经常账户、资本流动、利率和金融市场自由化,使日元逐步实现了国际化。但是,日元在国际储备货币中占比已经从1996年的6.7%降至2010年的3.7%。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及其影响越来越举世关注。自2007年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启动以来,人民币国际化一直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特别是2010年6月重启汇改后,人民币国际化呈加速之势。国内有专家认为,既要积极推动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在2011年6月26日举行的第二届全球智库峰会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提出人民币国际化“三步走”的设想,即继续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全面推进国际货币的双边流动,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使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彻底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实现这三个阶段,需要15—20年,希望到2015年人民币成为特别提款权(SDR)的一个主要货币。美国《华尔街日报》中文网2011年6月2日发表系列文章,讨论人民币汇率问题,文章认为,人民币汇率已接近合理价值。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杰费里·弗兰克认为,人民币在全球广泛使用尚需5—10年,而中国经济要达到与主流国际货币地位相称的稳定程度和开放程度,还有30年的路要走。

        关于国际经济和金融格局变化,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2008年11月发表题为《2025年的全球趋势:一个经过改造的世界》的研究报告预计:到2025年,美元可能丧失其作为一种无可比拟的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变成各种货币组成的一个市场篮子中的平等货币当中的头号货币。报告预测,到2025年,“多个金融节点”是:“在西方以美国和欧盟为主,在中亚和中东以俄罗斯和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为主,在东方以中国、最终还有印度为主,金融的景观将第一次真正地呈现为全球性的和多极的”。

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金融秩序

        1974年4月召开的第六届特别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同年12月,第二十九次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但是,30多年来,国际经济秩序没有多大变化。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涉及到一些大国的根本利益,一定更加步履艰难。

一、 改革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货币体系是奠定国际金融秩序的基本前提。美国爆发金融危机殃及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学者要求改革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

        几位政府官员和著名学者在2009年相继提出和探讨超主权储备货币的概念和前景。所谓超主权储备货币是指由一个超越主权国家的货币管理机构发行的用于国际范围内计价尺度、交易媒介与储备手段的货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09年3月提出创设一种超主权储备货币替代美元,得到俄罗斯和巴西等国家政府的支持。提出类似建议的还有: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施蒂格列茨2009年3月23日在《法兰克福评论报》发表《中国为未来创造价值》;原日本财相榊原英资2009年2月在《外交论坛》发表的《21世纪式危机的冲击与世界变革》;在2008年成立的联合国大会主席关于货币金融体系改革的专家委员会的报告,该报告指出,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应解决三个问题:第一,储备资产的积累必须与储备货币发行国的经常账户赤字相分离;第二,对经常账户盈余国必须有所约束;第三,应该提供一个比美元更加稳定的国际价值储存载体。美国著名学者Bergsten提出,有必要限制美元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这样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

        关于创设一种超主权储备货币,主要涉及是否有必要以SDR替代美元和以SDR替代美元是否可行?据《中国金融》杂志2010年第11期介绍,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蒙代尔在接受该刊记者采访时谈了他对未来国际货币的看法:“将来的方向是出现一个单一的世界货币,当然这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具体而言,这种货币应该是基于SDR的货币秩序,是一个浮动的货币篮子,如果这个篮子里面的货币有相对固定的汇率关系,那么SDR整体就可以作为一种货币。目前,这一篮子货币中,美元的权重是44%,欧元是34%,日元是11%,英镑是11%。我的建议是,人民币在这一篮子中至少应该有一定的体现,其实英镑的地位和作用已经远远不如今天的人民币。比如说,在未来的篮子货币中,美元和欧元两大货币总的权重为70%,另外三种货币(日元10%、英镑10%、人民币10%)总共占30%。”

        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幼文等2010年出版的《金融危机冲击下的世界经济格局》一书中评论:“从总体上看,人们普遍认为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储备货币体系存在明显缺陷,而以SDR替代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也存在较大的难度。鉴于以上判断,多数学者认为,作为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方向,发展多元化国际储备货币是较为现实的选择”。日本《朝日新闻》2012年2月7日刊登该报编委西井泰之和尾泽智史对日本前财务官行天丰雄的一篇专访,题为《夕阳西下的美元》,行天丰雄预测,:“未来数十年,美元仍将是最通用的货币。美元将和欧元、英镑、日元和人民币组成货币‘新G5’”。他还提出,现在就要考虑五大货币国和地区的磋商机制。日本《呼声》月刊2012年2月号刊登日本前财务官、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长行天丰雄题为《解读国际货币制度混乱的未来走向》的文章中指出:“美国作为霸权国家的单极领导力已经开始相对衰弱。战后日本一直只是考虑与美国的关系,今后这样是行不通的。关于参与《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谈判,也绝不能让其破坏日中关系。日本应在参与TPP谈判的同时,推进与中国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他认为:“如果今后人民币的国际作用增大,可能可以与美元构成两极货币体制,不过那将是21世纪中叶以后的事情”。行天丰雄提出:“现在对我们而言最主要的是,怎样运用我们以往建立彼此间互信的方式,与世界、亚洲建立合作关系。这才是我们应当谋求的‘第三次开国’”。

二、改革国际金融治理机制和机构

        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的核心问题是改革现行国际金融治理机制和机构,主要是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深化改革。IMF于1945年12月27日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正式运作,1947年11月15日IMF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独立。世界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对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项目贷款,帮助发展中国家兴建一些周期长、利润率偏低的主要项目。IMF的使命是,为陷入严重经济、金融困难的国家提供帮助。但是,贷款条件苛刻,附加政治条件甚至干涉接受贷款国的内政,引起发展中国家的不满,要求IMF进行改革。

        (一)改革国际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

        IMF成员已达187个,但是,美国拥有一票否决的特权。美国为了加强对IMF的控制,推动IMF通过了基金章程修订案,增加了85%特别多数的规则,并将IMF成立时规定70%多数规则改成以85%多数才能通过。美国以不足17%的投票权获得了近21%的实际投票率,对85%的事项具有否决权,实际上控制了IMF的所有重大事物。

        2009年9月匹兹堡G20峰会一项重要的成果是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IMF的份额至少提高5%,将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体在世界银行的投票权至少增加3%。2010年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春季会议上,通过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的改革方案,中国因此成为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份额是各成员国在IMF决策权大小的基本决定因素;投票权代表各成员在IMF和世界银行的话语权。发展中国家要求IMF建立表决权自动调整机制,即根据各成员经济实力变化、投资份额和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自动调整表决权。具体步骤是:在表决权上,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份额,相应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在份额上,体现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国际金融机构治理机制改革涉及到削弱发达国家的权益,特别是涉及到美国一票否决权。因此,这方面的改革将是困难而漫长的。

        (二)改革国际金融机构管理机制

        IMF和世界银行营运60多年来,两大国际金融机构领导人分别来自欧洲和美国。20 09年4月G20伦敦峰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国际金融机构的最高领导人应该通过公开、透明和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择。

       IMF总裁一直由欧洲人出任。2007年底卡恩担任IMF总裁后,推动IMF改革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2009年4月2日,卡恩在G20伦敦峰会上承诺:下届总裁人选不来自欧洲,将会从新兴经济体国家选出。2011年5月18日卡恩辞职后,就IMF总裁位置展开了激烈争夺战。5月20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秘书长左里亚在法国巴黎举行记者见面会上表示:“传统上,I MF总裁由欧洲人担任,而世界银行行长由美国人担任。但近年来,世界经济多极化日益深入,在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实力不断壮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两大国际金融组织负责人也应当考虑来自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人选。我本人同意目前是打破欧洲人担任IMF总裁传统的时候了,传统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规则,是可以改变的,国际组织的管理应反映现实”。5月25日,“金砖五国”代表新兴经济体在竞选问题上发表一致声明:“反对由欧洲人继续担任IMF总裁,继任者应从新兴市场国家选出”。但是,德国总理默克尔明确表示:“让欧洲代表担任该职位的理由充分。该机构的领导人一直来自欧洲,并且(前不久在欧洲人领导下的IMF)实现了对葡萄牙、希腊和爱尔兰的援助”。比利时财长雷德尔斯表示:“美国和欧洲应该坚持二战结束以来的传统,就是IMF和世界银行的领导人分别来自欧洲和美国”。结果是:IMF执行董事会6月28日发表声明:当天选举法国财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担任IMF总裁,7月4日拉加德上任,任期五年。

         世界银行行长罗伯特·佐利克宣布,他将于2012年6月30日卸去世界银行行长职位。巴西财长吉多·曼特加指出:“世界银行行长没有理由拥有特定国籍。”但是,美国国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约翰·克里表示:“鉴于世界银行和IMF之间的平衡关系,以及我们手中掌握的利益,我认为行长应该是美国人”。笔者判断,世界银行行长仍将由美国人担任。

       (三)维护全球金融安全和秩序关键在于加强监管

        德国总理默克尔建议在联合国之内建立一个经济理事会,统一管理全球经济和金融事务;有人建议由国际清算银行承担全球金融监管职能,但是,多数学者认为,由IMF承担全球性金融监管任务。

        所谓加强金融监管包括所有金融市场、所有参与者和所有金融产品,特别是加强对大规模资本流动、对冲基金等投机活动、“避税天堂”的离岸市场和评级机构等的监管。但是,IMF提供贷款不能附加政治条件、不能干涉接受贷款国的内政。各国在金融监管理念上的分歧是影响加强全球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的主要障碍之一,加强全球金融监管机制改革任重道远。

G20的艰难使命

        自2008年11月G20首脑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峰会以来,已经六次讨论了国际金融体系改革问题,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无论是调整国际金融格局、改革国际金融治理机制和机构,还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都还刚刚起步,G20承担着艰难使命。

        G20的GDP占全球GDP的80%,贸易占世界贸易的80%,人口占全球人口的60%以上,能够反映各国的利益和诉求,自2008年爆发全球性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以来,G20采取了诸多有效应对措施,充分显示G20已经成为全球治理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平台。G20要承担艰难使命,发挥更大作用,要完善和加强自身建设。

        (一)从主要平台到成为全球治理的主要决策机制。迄今G20仍是全球治理、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平台,既没有形成全球治理的主要决策机制,更没有成为解决国际金融问题的决策机构。G20逐步使其成为全球治理的决策机构,从而发挥更大作用。

        (二)G20不是取代G7或G8,而是在G20的框架下发挥G7、G8和“金砖五国”各自的作用,加强协调,协力解决全球性金融问题。

        (三)加强G20之间的互信和合作。美国国际情报委员会与欧盟安全问题研究所2010年9月联合发表题为《全球治理2025:正处关键拐点》的报告认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种传统和非传统议题使国际安全与稳定面临严峻挑战,二战以来的全球治理机制已不适应形势需要,亟需变革”。但是,报告又认为:“G20、G8等非正式组织、东亚等地区融合及非国家行为体不可能永久替代以一定规则为基础且有包容性的国际机制,并向国际社会提供所需公共产品”。但是,笔者认为,G20具有广阔的代表性和拥有强大的力量,只要G20加强相互信任与合作,推动联合国和有关经济金融机构深化改革,G20一定能够为维护世界和平、协力发展经济和实现共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新兴力量的崛起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

 王 勇 刘 玮

(王勇,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刘玮,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

        全球政治经济在过去20年来最大的变化,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不断融入全球经济(尤其体现在加入全球生产体系)的过程中,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逐渐显现出一种群体性崛起的现象。虽然全球经济中美国和欧洲仍占重要地位,但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广大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实力不断增强,重要性与日俱增。然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并未能反映在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机制中,其代表权与发言权受到严重制约。新兴力量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崛起,使得改革传统的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增加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逐渐成为一种全球共识,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形成新的更加公正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道路将不会一帆风顺。

        有关“新兴力量”定义的争论人们一般将一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称为“新兴力量”或者“新兴经济体”,这一称谓主要是相对于既有的发达国家或强国而言的。但是,对于哪些国家应当纳入“新兴力量”的范畴,不同观点间存在争论。

        以“集团”方式来代表新兴经济体在目前最为流行。虽然存在着划分标准简单(如经济实力)或过分依赖在特定领域上的功能性(如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等问题,但却由于特色鲜明、简洁明了和富有代表性而被广泛接受。“金砖国家”就是最典型的一个称谓。2001年,美国高盛公司首席经济师吉姆·奥尼尔(Jim O'Neil)首次提出“金砖四国”(BRICs)这一概念,2003年,奥尼尔在一份题为《与“金砖四国”一起梦想》的研究报告中对2050年世界经济格局进行预测,认为“金砖四国”将超越包括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与美国、日本一起跻身全球新的六大经济体。高盛这份报告出台后,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巴西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领头羊,受到世界广泛关注,“金砖四国”这一概念由此风靡全球。近来,“金砖四国”的概念又被扩大到其他发展较快的发展中经济体的趋势。如2010年12月23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与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长迈特·恩科阿纳-马沙巴内通电话时表示,中国与俄罗斯、印度、巴西一致商定,吸收南非作为正式成员加入“金砖四国”合作机制。这些迹象显示,“金砖四国”寻求形成一个“政治俱乐部”或“联盟”,从而“把不断增长的经济力量,转换为更大的地缘政治影响力”。

        德国鲁尔大学国际政策研究所“全球治理中的新兴力量”项目研究中心劳拉·卡斯滕(Laura Car s t en)从以下几方面来界定所谓的“新兴力量”:1、控制大量的权力资源、具有内在的凝聚力去有效的利用这些资源;2,它们具有全球抱负,渴求在国际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它们在不同层面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4,它们在美国领导的以WTO和IMF为代表的国际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5、它们能够经常吸引其他的跟随者,这些国家会支持其目标和方案。根据这五个方面特征,卡斯滕认为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和南非这五个国家是新兴力量的最典型代表,这正好与目前已经将南非纳入成员国的“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一致。中国学者张宇燕在回顾有关“新兴经济体”不同定义争论的基础上,将“新兴经济体”重新界定为:二战后经济相对快速增长、具有较大经济规模和人口总量、目前人均收入相对较低、经济开放程度较高、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发展中经济体。他认为,G20中的11个发展中国家可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代表,并将其统称为“E11”。无论我们如何定义新兴力量,事实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一些新兴的经济体正在群体性崛起,对于全球经济乃至整个国际秩序产生着深远影响。在本文的论述过程中,新兴力量或新兴经济体指的是主要以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南非为代表的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

        新兴力量的经济崛起

        我们从各项经济指标都可以看出,最近十年来,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新兴经济体在经济上的崛起已经成为新世纪最重大的全球政治经济现象。新兴经济体巨大领土和人口规模,构成了这些国家经济崛起的基础。目前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合计约占世界GDP的60%,而人口仅占15%。新兴经济体多是人口大国,如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南非、巴西、墨西哥等。目前世界上84% 的人口分布在经济增长率更高的新兴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人口大国的兴起,使全球经济增长贡献与人口份额比重开始高度相关,经济高增长开始与全球大多数人口福利紧密联系在一起。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从60亿增长到90亿,新增的30亿人口将主要产生于发展中国家,届时发展中国家的总人口将达到80亿,而发达国家将仍旧维持在十亿人口的水平。这一趋势意味着传统发达工业国或“西方”作为世界人口的少数将更加明显。

        新兴经济体的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与发达国家相比,显现出了强劲的经济增长态势,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据IMF统计,按市场汇率计算,2000-2009年新兴市场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中的份额累计增加了10.1个百分点,升至33.6%。而同时,发达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中的份额降为66.4%。按购买力平价(PPP)方法计算的结果,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已经平分秋色,即在十年间发达国家的GDP份额从59.3%降至50%,以新兴市场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份额由40.7%增至50%,占全球生产总值的份额增加了9.3个百分点。尤其是新兴经济体中一些国家的GDP与美国和日本之外的其他发达国家基本持平甚至是超过这些国家,中国的GDP总量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20中的11个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为2.6%,同时期世界的经济增长率为-0.6%,G7加在澳大利亚的经济增长率为-3.4%,中国、印度和印尼等国家的高速经济增长速度更是令世界瞩目。

        新兴经济体的崛起,扩展了全球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市场的总需求,这些新兴市场为全球经济提供了巨大动力。目前,约一半的全球增长来自发展中经济体,这将改变全球实力关系。根据2011年1月《世界经济展望更新》报告,2011 年和2012年,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将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预计增长率将保持在6.5%的水平,在去年7%的基础上略有放缓。增长最迅速的仍然是亚洲发展中国家,但其他新兴地区也将继续强劲反弹。尤其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增长率(预计2011年和2012年的增长率将分别为5.5%和5.75%)将超过除亚洲发展中国家以外的所有其他地区。新兴经济体为全球经济的复苏提供信心和市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使得其在全球经济事务中的实力大增,这种经济实力为其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的结构性权力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新兴经济体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逐年增加,

        成为全球市场中商品和服务交换的重要主体,已深度融入全球市场。2008年,G20中的11个新兴经济体占到世界货物贸易出口总额的23.2%,世界货物贸易进口总额的19.8%,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3.2%,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16.9%。根据IMF于2011年1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更新》显示,在2009年全球经济衰退时期,发达经济体进口同比减少12.4%,出口减少11.9%,而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只进口同比减少8.0%,出口减少7.5%。2010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情况下,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同比增加13.8,出口增加12.8%,先进国家进口只同比增加11.1%,出口增长11.4%。该报告预测2011、2012年的全球贸易增长将仍旧有新兴和发展经济体带动。新兴经济体成为全球生产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首要投资目标,同时,新兴经济体的企业也逐渐开始走出去,向全球市场投资。从对外直接投资来看,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自2005年以后,金砖四国对外投资快速增长,2008年达到1470亿美元,占当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9%,而十年前该比率不到1%。国际投资头寸方面,2007年,G20中的11国金融账户资产总额高达5.6万亿美元。2009年底,金砖四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量达到7133.7亿美元,其中巴西1576.7亿、中国2296亿、印度772.1亿,俄罗斯2488.9亿,当然相对于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12903.6亿美元来说,对外投资量仍然较小。从对外证券投资来看,新兴经济体近年来有了快速增长,但是由于这些国家对资本账户仍保留一定的限制,相对于其经济规模来说,仍处于较低水平。以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也在逐步扩大对外贷款业务,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数据,截至2009年6月末,中国、印度的跨境银行贷款存量都是1040亿美元,俄罗斯、巴西分别为1470亿、960亿美元。虽然这些国家的对外证券投资和贷款在全球存量中仍占较小比重,但是新兴经济体的发展空间和发展趋势仍然很强。随着新兴经济体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其国际金融实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从全球储蓄与外汇储备规模看,全球重心也由西向东转移的趋势。根据IMF统计,2000-2009年,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外汇储备由8025亿美元猛增至5.5万亿美元,预计2011年将增至6.74万亿美元。这期间其经常项目的顺差由858亿美元增至7092亿美元(2008年数据),资本净流出由2465亿美元增至10437亿美元(2008年数据)。大量的外汇储备,使得这些新兴力量具有大量的对外支付能力,增加其在全球获取经济资源和各种经济要素发展本国经济的能力,同时也扩展了其政治能量的投射范围,但是,外汇储备转化为金融影响力甚至是国家的政治实力,也需要具体的战略和政策设计,因为全球美元信用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国际货币体系,使得这一转化面临很多限制。

        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对外金融资产、负债与GDP之比上升,金融开放度提高。近年来金砖四国对外资产、负债与本国GDP之比大体呈上升趋势。但是,新兴经济体的通货膨胀压力也给全球经济带来一些隐患。IMF《世界经济展望预测》报告指出,2010年,由于全球需求强劲和一些商品遭遇供应冲击,石油和非石油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扬。新兴经济体消费物价膨胀水平上扬的部分原因是食品价格通胀。但是,最近一轮的粮食价格高涨相当持续,使低收入家庭的预算变得紧张,并传导到一些经济体的总体价格上升。更重要的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快速经济增长,使得这些国家开始出现经济过热压力。在一些国家,过热迹象因信贷快速增长或资产价格上涨而愈加明显。

关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的讨论

        全球金融危机凸显了当前美国与西方主导的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存在的诸多弊端,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现有国际经济治理机制非常不满,认为这些机制无法有效代表自己的权益。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复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它们在现有经济治理机制中的决策权力却严重不足。同时,这些国家也认为当前的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在预防和治理危机中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甚至认为这些机制的内在缺陷是导致这次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同时,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也认识到,必须对现有国际经济治理机制进行创新性的改革,吸引发展中经济体特别是新兴经济体参与,才能为摆脱金融危机、恢复全球经济增长,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系列新挑战创造条件。因此,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加快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建立更加包容和公正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成为一种全球共识。但是,目前学术界与政策研究界在建立新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相关的主要问题上仍然存在不少的分歧。

        1、美元的特权地位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一些新兴发展中国家提出,当前不合理的国际货币体制与美元作为储备货币的霸权地位是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二战后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美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主导地位。经济学家特里芬(Triffin)曾经指出,该体系中,外国对储备货币无止境的需求会迫使储备货币发行国持续累积经常账户赤字,储备货币发行国因对外借债而形成资本账户盈余,从而最终导致美元储备货币地位的不可持续和全球经济不稳定。尽管在1970年初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受到冲击而瓦解,但是美元作为主要国际货币的优势地位在其后推行的浮动汇率制下并未受到实质性的影响,相反,美国摆脱了支撑固定汇率的负担与约束,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获得了更多的行动自由。已故英国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苏珊·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据此指出,以美元为基础的固定汇率制的瓦解并非由于美国的所谓“衰落”造成的,而是美国当局企图摆脱该体制对其造成的约束导致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新西兰裔政治经济学家罗伯特·韦德(Robert Wade)指出,美元的霸权地位使得美国获得了所谓“债务人幸事”,即美国通过掌握美元的发行权,就能够同时维持“大炮”和“黄油”。这种现象与任何一本标准教科书都是不一致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曾指出,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反映出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和系统性风险,应该创造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的国际储备货币。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Nicolas Sarkozy)在2010年也表示,美国在外汇储备以及大宗商品和国际贸易定价方面的霸权地位已让人无法忍受。法国政府在G20巴黎峰会之前鼓吹重新设计国际货币秩序,代替美元作为储备货币的体系。但是在2011年2月举行的G20财长、央行行长会议上,该问题并没有被纳入核心紧迫的议题。美国否认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给美国带来什么特权,也否认美元储备货币制度带来全球金融不稳定,它将这一责任推到中国等国所谓“低估”本国汇率行为及其导致的全球经济失衡等因素上。美国政府宣称,当前全球经济失衡和金融不稳定,是由于近年来中国自愿购买巨额美元资产的行为导致的,是中国压低人民币汇率提振出口的干涉措施的副产品。尽管美国上下反对,但是,改革现存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吁日益盛行,不过,我们还应意识到,要寻找一种能够迅速替代美元的、特别是不受主权国家政府控制的储备货币,并非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

        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是一个重要的替代选项,但这一选择也面临一些操作上的问题。首先,特别提款权要能广泛使用,篮子中的货币必须得到广泛交易并能够实现自由兑换,目前这一条件仍旧无法满足。其次,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艾肯格林(Barry Eichengreen)指出的,这种方式必须依赖于某个机构——或许是IMF对其发行实施系统控制,超越现在这种相机抉择的一次性分配体系。但任何这种推动货币政策全球化的提议都会引发对国内立法机构的不信任感在全世界范围内大爆发。也就是说,如何使得这一机构具备足够的合法性来进行系统控制和分配仍旧面临一些挑战。

        另一种提法是,将汇率与金价挂钩,把黄金作为通胀、通缩和未来货币价值之市场预期的全球参考点。但是,这一做法无疑限制了政府的政策自主性,当出现经济震荡时候,政府无法通过政策工具来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率等进行干预,降低经济波动的社会痛苦。

        对于新兴经济体来说,一方面,改革现存的美元主导国际货币体系,使其变得更加公正、有效、稳定,符合这些国家的长期利益;另一方面,这些新兴经济体在过去持续的经济增长中,积累了大量的外汇储备,已经形成了对美元和美国市场的依赖(例如,抛售美元将面临外汇储备贬值的风险),很难寻求一种“全身退出”的方法。正如艾肯格林在其著作中指出的那样,国际货币体系的变革很难通过一次会议或协定就能实现,应该存在于一系列渐进性的历史过程中。未来国际货币体系最有可能的趋势是朝着多极货币格局的逐步过渡。人民币、日元、欧元都有潜质扮演更重要的储备货币角色,在全球贸易和金融中,美元之外的其它货币将得到更多使用。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在加快,包括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在部分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等。

        2、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与IMF决策体系改革西方国家在IMF决策程序中拥有主导型的决策权,尤其是美国具有一票否决权。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做出的宏观经济决策。比如,在2008年危机前,尽管美国宏观经济存在极大风险,但是,当时IMF政策审议机制却仍然在强调发展中国家经常项目顺差带来的风险,而对于美国双赤字的风险视而不见。对于,东亚国家来说,IMF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仍记忆犹新。因此,要扭转这种决策过程的不平衡,必须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力量在IMF机构中的代表权。3、资本跨国流动与全球金融监管机制建设是否需要限制资本流动,特别是“热钱”等国际投机资金的自由流动是目前各国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美国等国推动的经济全球化从本质上是资本流动的全球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业发达,资本流动全球化符合其实际利益。“热钱”等国际投机资金的全球流动,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石油市场价格、粮食价格、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对于全球经济稳定、世界石油、粮食、原材料价格的稳定产生了重大的消极影响。

        资本的自由流动给一些发展中国家或是新兴经济体带来了经济上的不稳定。巴西等新兴发展国家利用资本管制保护自己免受热钱流入影响。IMF在2010 年提议,是否制定全球性规则来管理政府对这类资本管制措施的使用,阻止其溢出效应。欧盟致力于在G20推动通过《巴塞尔协议III》,继续主张开征银行税,东亚国家也在谋求建立全球和地区金融安全网,来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4、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与全球经济再平衡全球经济不平衡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主因。但是,导致不平衡的原因,以及如何解决不平衡,达成全球经济再平衡的目标,新兴力量与发达国家存在不同的看法。发达国家认为,新兴经济体、石油出口国的经常项目顺差是导致不平衡的重要原因,而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问题在于内需严重不足,过于依赖国际市场。因此,要达到全球经济再平衡的目标,新兴经济体必须致力于建立在内需基础上的增长,减少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具体来说,例如致力于采取迫使人民币升值的行动方案,在人民币汇率改革很难短期奏效的情形下,美国将关注焦点从汇率转向防止巨额盈余或赤字。这一提法与美国的内外需求息息相关,美国由于其国内失业率高居不下,经济复苏仍然乏力;国际上面临严重的经常项目失衡,需要开拓市场来复苏美国经济。

        新兴经济体则普遍认为,发达国家在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地位,特别是美元霸权,是导致发达国际高赤字、依赖发展中国家借贷的主要原因。它们提出的达成平衡的方案是,发达国家必须调整本国的宏观经济结构和宏观经济政策,提高储蓄率,改善财政平衡,减少经常项目逆差,避免汇率大起大落。当然,新兴经济体也有内部经济调整的任务,包括扩大内需、减少贸易顺差等。

        5、G20的机制化建设及其定位

        新兴力量的兴起对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影响,最突出反映在G20的加强。G20的兴起,既反映出应对日益频繁的国际金融危机的现实需要,更反映出新兴力量壮大、要求改革现有不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秩序的压力与要求。当前,G20正从一个合作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磋商机制演变成为一个常规化、机制化的全球经济治理平台。各国都主张加强G20的机制化,但是这一过程中对于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合法性问题。对于G20的合法性的讨论主要涉及其成员资格问题。首先,从成员总数看,全世界仍然有90%的国家或地区以及多达20多亿人不在其中,且它们大多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和人口,全球性问题正是在这些国家和这些人口中泛滥成灾。如果将这些国家排除在G20之外,那么全球治理又如何谈起?其次,从成员选取标准看,主要成员国是G8加上应对97年亚洲金融危机促成的财长会议国家,并没有如实反映现今的各国在全球经济的位置。再次,在G20成员里,地区代表不均衡。欧洲有过度代表的情形,G20里面除了G8的原始四个欧洲国家(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后来欧盟主席也加入进来,之后西班牙在华盛顿峰会上还以“永久贵宾国”的名义加入。G20对于新兴国家的开放程度仍然不够。非洲国家的代表性仍严重不足,仅仅有南非一个国家是G20的正式成员。最后是领导权和主导权问题,主导议程的轮值主席国仍主要由G8成员掌握,从前几峰会的策划都可以明显看出。

        二是效率问题。成员国太多,并且保证每个成员国都能有效参与,必然面临“集体行动的困境”,很多协议无法达成和执行。坚持传统的大国主导方式固然能够提升G20处理全球性问题的效率,但却面临民主赤字。如果新兴大国认为他们无法在G20中拥有合适的位置和话语权,那么他们可能通过其他替代性的国际组织来抵消在G20中的角色。南非所倡议的,在峰会之前,先召开非洲地区性的财长“十国委员会”进行磋商,就是让非洲国家群体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参与G20是一种有效的尝试。

        三是G20的建章立制问题。目前G20只是世界主要经济大国解决国际金融危机的应急性、临时性机构,没有常设组织,一旦开启其长效机制化进程,就必须处理这个问题。这必然涉及机制架构下的主席国轮转、常设秘书处、会议体系以及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等方面。例如目前G20的决策机制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没有一种正式的投票机制。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的好处是容易把各方的观点和利益平衡在一份声明或宣言里。但是协商的方式会带来很大协调成本,尤其是二十多个行为体在为期两天的时间里协商,决策效率会很较低,也很难达成深入的成果所以在G20的机制化过程中,投票机制建设将是一个趋势。在投票机制建设过程中,确立规则的争斗将会很明显,尤其是体现在各成员国投票比率的分配和决议通过比率上。当前G20仍旧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政策的落实主要依靠成员国的自愿,在IMF的支持下,希望在G20框架内建立一套相互评价程序(mutual assessment process)。该程序通过共享各国的政策框架、项目和政策宣言,然后由成员国相互评估这些行动和所确立的共同目标的一致性,促使所有国家采取一致行动。但是相互评价机制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方面,“相互评估”本身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无明确的惩罚措施,做出的评估结果对成员国不会构成“硬性约束”。另一方面,相互评价不是由一个中立的机构按照标准作出,而是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合纵连横的复杂关系。另一种可以考虑的执行机制就是在目前G20决议执行机制建设还很困难的情形下,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有成熟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例如关于贸易问题的决议,就可以放在WTO的机制下执行。在传统的三大国际组织,WTO的执行力是最强的,同时,IMF和世界银行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加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在逐步推动传国际组织改革的情形下,将这些国际组织纳入G20框架,G20的决策就可以通过这些机构去落实。

        四是议题设定及其政治过程问题。目前关于议题设定的争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体现在各国对于核心议题的关注重点以及具体议题应该如何界定和采取行动方案方面。美国主要关注的议题是利率和全球经济再平衡,要求顺差国扩大国内需求,开放市场,解决全球经济失衡。欧盟关注于各成员国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按照不同的时间表实施退出策略,着手巩固财政,避免为了获取短期竞争优势而在汇率上采取行动。欧盟关注的第二大目标议题是继续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关注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希望改变现存的国际货币体系,推动多元化的国际货币体系;二是防止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多哈会谈;三是推动全球对发展问题的关注,谋求全球更加平衡的发展;四是扩大在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和投票比重。其次,对于是继续保持G20议题的开放灵活性还是主要集中于几个专门领域(如贸易、金融)存在争论。议题的开放灵活性可以发挥“议题联系”战略和将其他国际组织纳入进来加强执行力。

        五是G20的最终定位问题。G20是定位在有限的经济协调组织还是统揽经济、安全、环境议题为一身的全球治理机构,G20是继续作为一种非正式性的机制还是应转变为正式的机制。1999年,G20就是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框架内的一种非正正式对话机制创立的,08年金融危机之后,G20进行了一些转变,但其本身并没有替代或是超越布雷顿森林体系之下的世界银行、WTO、IMF的功能,也很难超越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主导的国际规制的结构性特征(这些规制本身就是美国国内体制向外延伸的体现)。这些问题既是G20机制化需要克服的主要障碍,也是经济全球化与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的重要表现。

        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妥协和改革随着新兴经济体的群体性崛起,这些国家对国际经济治理机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全球金融危机更是凸显了对目前国际经济治理机制进行改革的紧迫性。针对这一问题的全球性的激烈讨论,迫使国际经济治理机制进行了一些妥协性之下改革。

        新兴经济体在IMF中的代表权的提升。自1945年IMF成立以来,发展中国家在IMF中的份额并没有根据其在全球经济中的实力的提升去调整,其在IMF的地位被严重低估,所有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只占36%,而传统的西方七国集团的份额占比一直在45%以上。增加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逐渐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2008年,IMF达成了关于改革基金组织国家代表性的一揽子方案,并开始生效。在G20的呼吁下,基金组织成员国又在 2010年通过了另一个治理改革一揽子方案,该方案生效后,将有总共9%的份额比重转移至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根据新的改革方案,IMF将在2012年之前向包括新兴国家在内代表性不足的国家转移超过6%的份额,中国的投票权从3.65%升至6.07%,位列美、日之后,印度投票权从1.88%升至2.63%,巴西的投票权从%1.38升至2.22%,印度和巴西将继中国和俄罗斯之后,也跻身基金组织十大股东之列。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份额也将增加。正如施特劳斯-卡恩所说的:“这意味着我们的十大股东将真正地是现今世界上的前十位国家,即美国、日本、欧洲的四个主要国家以及‘金砖四国’。”同时,欧洲国家将在IMF执行董事会让出两个席位,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这是IMF成立65年来最重要的治理改革方案,也是针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最大的份额转移方案。新兴经济体在不同议题领域的国际治理机制中,为护自身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地位,开展了灵活有效的合作形式。例如,中国、印度、巴西、南非2009年组成的“基础四国”,已成为新兴经济体、甚至是所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国际气候变化减排领域进行博弈的“主心骨”,四国于内深入沟通协调,于外争取“一个声音说话”,在联合国哥本哈根和坎昆会议上积极发声,彰显出新兴国家群体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重要分量与建设性作用。新兴经济体在多边贸易体制谈判、气候变化、能源、粮食安全等领域逐渐开始合作,并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G20取代G8成为国际经济合作和协调的首要平台。2009年9月25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在美国匹兹堡联合发表声明,宣布G20将取代G8成为国际经济合作和协调的首要平台。接着,G20又召开了多次财长会议和首脑峰会,对目前全球经济中的重要议题进行了讨论,并逐渐是得G20这一框架机制化。虽然,关于G20的机制化和议题设置仍然存在很多争论,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受到G8成员国尤其是美国主导作用的影响,但是,G20取代G8,确实扩展了新兴经济体广泛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权利,为发达国家同新兴经济体开展宏观政策协调提供了一个平台。

        新兴经济体倡导的金融监管改革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成效。20 0 9年6月27日,根据G20峰会决议设立的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Fi n a nc i a lStability Board)正式取代原来松散的金融稳定论坛,以采取更切实的措施稳定全球金融。金融稳定委员会预期起到一个类似全球央行的作用,来评估和防范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金融稳定论坛到金融稳定委员会,对于新兴经济体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这些国家从之前全球金融风险的防范的旁观者变为直接参与者,对于通过推动全球金融复苏和维护全球金融长期稳定,保护这些国家自身利益有重要意义。金融稳定委员会将加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的监管。这次监管重点关注拥有全球业务的大型银行,剔除那些业务重点在国内、算不上业内跨境巨头的银行。这一举措对于那些主要在国内从事业务的新兴经济体的银行是有利的。同时,《巴塞尔协议Ⅲ》在首尔G20峰会上正式批准,该协议决议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有效下限提高到7%,这是之前协议规定的3倍以上。

结 论

        过去20年,新兴经济体通过积极参与全球化,实现了自身在全球经济中的群体性崛起。伴随着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崛起,这些国家改变自身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不公平地位的愿望日益强烈。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迫使人们反思现有国际经济治理机制的弊端。不同的经济复苏步伐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间相互依存关系的深入发展,都使得开展充分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创造一个更有利于全球经济中多数行为体广泛参与和有效行动的新的合作平台变得更加急迫。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使得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成为一种全球共识和必然趋势。但是,各个国家对于围绕着全球经济中的哪些议题进行讨论,如何对全球治理机制进行重塑以及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这些问题仍旧存在很多争论。虽然,新兴力量在全球经济中力量的上升,使得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作出一些妥协,与新兴力量分享一些其固有的国际经济治理权力,尤其体现在IMF份额的改革和G20作为全球经济协调和合作的新平台的兴起。但是,这些改革并未改变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结构性特征,很多改革倡议在各国争论中举步维艰。

        G20的机制化确实为我们提供了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一个方向,但是,我们也必须审慎的看待这一发展。G20只是在旧有国际经济治理层面并没有退去和改变的情况下,增加的一个新的全球协调合作平台。一方面,G20机制化本身会面临很多困难;另一方面,即使G20完成了机制化,它能否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框架以及如何处理与G8、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关系,仍将面临很多挑战。

        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及其为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注入的新活力,将给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带来长远的影响。G20的机制化只是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一个方面,在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主宰地位动摇的情况下,加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中的宏观政策协调,强化全球治理权威的合法性,解决国家权威的流散带来的“无治理”或“弱治理”状态,并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进程中纳入跨国公司、全球性银行金融机构、各种非政府组织等行为体,都将是未来全球经济治理转变的新方向。

 《“大战略”的历史起源(之六)

——柏拉图与“大战略”

宿景祥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

十一、亚历山大远征与柏拉图的“大战略”

        亚历山大远征波斯行动的起始,并不是柏拉图的“大战略”,而是雅典著名的修辞学家伊索克拉底(Isocrates)提出的“伊索克拉底计划”(Isocrates Plan)。公元前346年,即柏拉图去世后的翌年,持续了整整10年的“神庙战争”(the Sacred War)结束,由波斯支持的底比斯和“德尔斐联盟”(Delphic Amphictyony)一方获胜,雅典和斯巴达一方战败。同年,德尔斐(Delphi)地区举行“弗西亚运动会”(Phythian Games),“德尔斐联盟”邀请马其顿国王腓力(Philip)出席,并推举其为大会主席,主持祭奠活动,以表彰其率马其顿军队加入“德尔斐联盟”一方作战。这是当时地中海世界所发生的一件极不寻常的政治事件,它表明希腊人已正式接受马其顿加入其内圈组织,标志着马其顿政治军事势力的崛起。腓力出席“弗西亚运动会”期间,伊索克拉底在雅典发表了致腓力的公开信。伊索克拉底在这封著名的信中说,整个希腊世界和波斯帝国都面临着同样的社会问题,即人口过剩,大量无业游民流落于城市中,成为社会的巨大隐患。而“波斯帝国的隐忧更大,帝国宫廷退化,国王甚至控制不了他周围的一些城市”。对于边疆诸省,波斯国王更是鞭长莫及,力所不逮。尤其是埃及,自小居鲁士发动“万人远征”以来,就基本上一直处于独立的状态。信中还分析说,波斯军队所擅长的是陆地作战,并没有自己的海军。波斯之所以能够控制希腊,主要是依靠爱奥尼亚、腓尼基和塞浦路斯的海军,而现在,这些地方都试图起事,摆脱波斯的统治。伊索克拉底建议腓力:将希腊四个最大的城邦国家阿戈斯(Argos)、斯巴达、底比斯和雅典统一起来,然后发起远征,征服波斯。伊索克拉底的这封公开信,表现出其惊人的洞察力和预见力。它充分说明,当时的希腊世界衰落之势清晰可辨,且无可挽回,到了必须将领导权让出的时候了。自古以来,雅典、斯巴达和底比斯等国轮流发动一次次的战争,都试图统一希腊,但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一个时代已告结束,希腊人必须做好这样的一种准备:屈服于外来的征服者。而伊索克拉底明确地指出,这个征服者,就是马其顿国王腓力。

        马其顿与希腊的东北部接界,与波斯的西北部接界,山谷深邃,民风剽悍。在文化上,马其顿和地中海世界周边其他山区一样,深受希腊和波斯的薰染。腓力生于公元382年,于公元前359年夺取了马其顿的王位,时年仅有23岁。腓力是一位非凡的领袖,精力过人,既有能力和魄力,也有远见和心计。他整顿了马其顿诸封建部落,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共同民族意识的、武装的民族国家。同时,腓力还创建了一支具有民族精神的职业性军队,而不是像以往的国家那样,依靠临时征集的民兵或雇佣军来打仗。

        腓力显然了解“伊索克拉底计划”,他自己也在努力实施这个伟大的计划。在此后的一些年里,腓力连年征战,逐步打通了马其顿通往希腊的隘道,不断向希腊境内推进。同时,腓力也向逐渐地控制了博斯普鲁斯海峡,从而扼守住希腊与黑海之间的贸易通道。希腊各国自古便依赖黑海地区的谷物供应,腓力掌握了这条航道后,也就有了迫使希腊屈服的经济武器。为阻止马其顿的崛起,底比斯与雅典结盟,试图联合对抗马其顿。公元前338年8、9月份,马其顿军队在希腊东北部维奥蒂亚境内的喀罗尼亚(Chaeronea)地区彻底击溃底比斯和雅典联军,从而使腓力成为希腊的事实上的“征服者”。随后,腓力召集希腊各国派代表在科林斯(Corinth)召开“泛希腊人大会”。这时,希腊人欣然接受了,除斯巴达外,各主要国家均派代表与会。大会决定组成“科林斯同盟”,并推举腓力为希腊联军统帅,授权腓力率领希腊联军远征波斯。大约就在时,波斯发生宫廷政变,国王阿塔西斯三世(Artaxerxes III Ochus)被谋杀,波斯政局陷入混乱。腓力立刻开始实施“伊索克拉底计划”,远征波斯。公元前337年年初,腓力派遣马其顿重要将领帕曼纽(Parmenio)率一支军队渡过达达尼尔海峡,进入小亚细亚,去建立一个桥头堡。

        公元前336年7月,腓力在准备率军出发与帕曼纽会合的前夕,却被谋杀了。这件事在历史上是一个未解之谜,因为谋杀腓力的人即刻便被另外两个人杀死了,而这两个人很可能是合谋者,但他们随后也被杀死了。人们确信,腓力被谋杀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阴谋。这一突如其来的事变,使马其顿宫廷陷入一片混乱。腓力的儿子亚历山大带着一小伙随从刚从国外回来不久,当时,除他之外,至少还有4个人有资格继承马其顿的王位。但亚历山大迅速发起猛烈攻击,经过一系列极其残酷的战斗,所有可能挑战亚历山大王位继承权的人都被杀死,一些在腓力时期声名显赫的马其顿贵族被迫逃往他乡。这场屠杀的血腥程度,甚至令许多久经沙场的马其顿将军们也感到胆寒。当时,远征波斯的行动已经开始,而在波斯方面,因阿塔西斯三世被谋杀所引发的政治动乱已被平息,新国王大流士三世正在从帝国的各个角落募集军队,准备迎战。同时,波斯方面还通过外交手段,在希腊境内酝酿着新的危机。鉴于异常严峻的政治军事形势,马其顿的主要军事将领们只能将王位授予亚历山大,“德尔斐联盟”和“科林斯大会”随后也承认亚历山大是腓力的合法继承人,推举他为希腊联军最高统帅。

        公元前334年初春,亚历山大将马其顿和希腊事务交给安提培特(Antipater)总揽,他自己率领一支军队渡过达达尼尔海峡,与等待在那里的由帕曼纽率领的马其顿和希腊联军大部队会合,开始了那场历史上最著名的远征行动,直至公元前322年被谋杀。在这长达12年的时间里,亚历山大与马其顿军事集团领导层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极其微妙的平衡关系,在多数时间里,他们必须同舟共济,相互支持。有时还需要一起出生入死,浴血奋战。但他们的战略目标却大为不同,安提培特和帕曼纽等高级将领们代表着希腊世界传统的想法,所要实施的是“伊索克拉底计划”,即联合起来打败波斯,像古代“特洛伊战争”那样,劫掠波斯的财富。而亚历山大的计划却全然不同,他有更高的理想,更高的目标。概要言之,亚历山大的计划包含以下10项原则:

        1、在整个小亚细亚地区,取消一切寡头政治制度,建立民主政权,各地可制定自己的法律;在爱奥尼亚地区,恢复古代的各共和国宪法。早在约公元前600年左右,在泰勒斯等爱奥尼亚学派的人文主义集团就为各共和国制定了宪法。公元前499年,包括米利都(Miletus)在内的诸多爱奥尼亚重要城市,皆为新兴起的波斯帝国所摧毁。波斯在这一地区设置了总督,负责征税等行政事务。总督往往都会成为该地的独裁者,极尽强行勒索、摊派之能事。亚历山大到这一地区后,立刻废除了波斯所实行的政治制度,让当地人恢复两百多年前的共和制。

        2、在爱奥尼亚地区建立一种由各城市组成的统一邦联(Confederation),并如泰勒斯早年所提倡的那样,促进该地区的商业活动,以重新恢复爱奥尼亚地区早年作为地中海世界商业中心的地位。

        3、废除波斯的总督制和征税制,取消各地行政长官的军权。关于这一点,阿里安在《亚历山大远征记》中提到:“据记述,亚历山大还把埃及政府分派给许多军官掌握,因为这个国家的特点和实力使他吃惊。他认为,把全埃及委托给一个人掌握似不稳妥。我想,后来罗马人从亚历山大学到了经验,对埃及防范很严。”亚历山大直到去世,都一直在推行新的行政制度。

        4、创建统一的财政制度,制定统一的税收标准。亚历山大进入小亚细亚后,就开始逐步实施这些措施,废除总督的征税权。公元前330年冬,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死后,亚历山大认为其征服波斯帝国的任务已经达到,便在其势力所及的所有地区全面推行。

        5、成立中央政府的铸币机构,发行可通行世界各地的统一货币。英国军事史家富勒在《西洋世界军事史》一书中,对亚历山大的这些措施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亚历山大在远征波斯之前,就一定认识到了财政与货币制度的重要性。自铸币产生以来,各国便都习惯于铸造各自国家的货币。而在波斯帝国,一些省份的总督也常常自己铸币。亚历山大在对波斯军队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后,将这一权力收归中央政府,不再允许地方官员和政府铸币。此外,亚历山大还一改以往人们将黄金作为祭品和殉葬品的做法,而是把它们熔化铸成金钱,用以应付各种支出。这样,亚历山大的财政当局同时也发行货币,从而起到了中央银行的作用。

        6、强化中央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亚历山大率军击败波斯后,地中海世界原来分立为二的局面,被迅速地改变了,成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圈。按照亚历山大的计划,将兴建一系列规模宏大的工程项目,其中,包括修条运河,将红海和地中海连接起来。他在围攻腓尼基人古城提尔(Tyre)时,与另外一个腓尼基人城市西顿(Sidon)的首领讨论了这项计划。随后,他又提出另修条运河,将尼罗河与红海连接起来。为此,他命令一个名为尼尔克斯(Nearchus)的将领带人赴实地勘察。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亚历山大注意到了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不同特征,提出要在幼发拉底河上建设大规模的灌溉设施。进入巴比伦后不久,亚历山大便提出要将这座城市建成世界最大的港口,以服务于东西方之间的贸易。

        7、在各重要交通要道、战略要地修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亚历山大城”,通过这些城市带动商业发展,从而将各地连接成统一的整体。在埃及尼罗河河口,亚历山大提出修建了第一个这样的城市。关于这件事,阿里安记述道:“亚历山大看见这个地方,灵机一动,觉得在这里修建一座城市非常理想,这城必将繁荣兴旺。于是他满腔热情地就要动手兴建,亲自把城市草图标划出来:什么地方修建市场,盖多少庙,供什么神——有些是希腊的,还有埃及的埃西斯等等,以及四周的城墙秀在何处。”据文献所记,亚历山大在印度和波斯的很多地方,都曾命人修建这样的城市。

        8、制定一项大规模的教育计划,以尽快地将希腊的科学和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通过文化将各不同民族结合在一起。亚历山大的军队,本身就是一所大学,一个文化传播机构。富勒曾评价说:亚历山大“有一个很好的参谋组织来帮助他,其中有一位秘书长、日记记录员、国王计划的保管员、测量人员、战史家,还有许多专家和科学研究人员。就其全体而言,这种军事组织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它不仅是一支征服性的军队,而更是一支占领性的军队,不仅是一个战斗组织,而且也更是一个科学开发性组织。”亚历山大从印度班师回到苏萨后,开始全面推行东西方文化和民族融合计划,倡导“四海一家皆兄弟”的观念。在苏萨,亚历山大组织了一次规模的集体结婚,有一万多名马其顿将士娶了波斯妻子,婚礼则是波斯式的。亚历山大向对每一对新人都送了礼,他自己则娶了大流士的女儿。后来,他让各地官员送来人数多达3万的各族青年,让他们着马其顿服装,接受马其顿式的教育和训练,称他们是“继承人”。在他的军队中,充当司仪的既有希腊祭司,也有波斯僧人。据说,为祈祷军队内部马其顿人和波斯人之间的和谐友谊,他曾经举办过有9000多人参加的宴会,让各民族的青年人一起洒奠酒,一起唱歌。

        9、向西地中海地区扩推进,扩展到北非和欧洲,在利比亚、迦太基、西西里、意大利、西班牙等地,建设新的城市和殖民点。在出征印度之前,亚历山大针对军队内部的厌战情绪,曾对他的将领们这样说:“我认为,一个有志之士的奋斗,是不应当划出什么界限的,只是那些导致崇高业绩的奋斗本身,可能有自己的界限。”“我们的舰队将从波斯湾起航,绕到利比亚,直至赫丘力士石柱,而且从石柱往里的整个利比亚地区都将是我们的。甚至全亚洲和在亚洲的帝国边界也都是这样。”亚历山大很早就有征服迦太基的想法,他曾在希腊、腓尼基和塞浦路斯等地部署制造战船,为西征西西里和迦太基做准备。但由于他过早去世,这一计划未及实施。

        10、废除希腊各城邦国家的寡头政治制度,像爱奥尼亚地区一样,全面推行由各地方自行制定宪法的共和制。毫无疑问,在这一点上,亚历山大与马其顿和希腊的统治集团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内在冲突。亚历山大直至去世,很少公开地谈论这个问题。

        以上这些原则,处处体现出来的都是柏拉图的精神,由此也透露出了亚历山大与“雅典学园”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关系应在亚历山大继承王位之前便建立起来了。据普鲁塔克说,“亚历山大曾向色诺克拉底(Xenocrates)请教如何做国王的问题。(色诺克拉底)把在“亚洲希腊人”(the Asiatic Greeks)地区的德利乌斯(Delius of Ephesus)派到亚历山大那里,他曾是柏拉图的一个助手,在如何与野蛮人作战方面,给了亚历山大很多建议。”柏拉图去世后,色诺克拉底(Xenocrates)是“雅典学园”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他在腓力尚在世时,就向亚历山大推荐了“雅典学园”的人。公元前337年年底,腓力与亚历山大发生了冲突,腓力怀疑亚历山大与小亚细亚的一个名叫皮科索达鲁斯(Pixodarus)的僭主联谋推翻他,便于公元前336年春取消了亚历山大的继承权,将他和他的朋友们一同驱逐到小亚细亚。直至当年7月腓力被谋杀前不久,亚历山大才准返回马其顿,参加腓力的婚礼。在外流放期间,德利乌斯一直跟随着亚历山大。在腓力被谋杀后,王位继承权显然是最大的政治问题,没有王位将一事无成。正是德利乌斯这样的一些朋友,帮助亚历山大夺得了马其顿的王位。

        有关亚历山大的所有文献中,都谈及到亚历山大的小圈子,其中,他最信任的人名叫赫菲斯提昂(Chiliarch Hephaestion),担任他的骑兵队队长。实际上,他相当于是亚历山大的首相,负责计划制定和情报等工作。亚历山大的军队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充满了学术氛围和科学精神,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赫菲斯提昂。史上没留下有关赫菲斯提昂更多的个人材料,但人们都相信,他是一个道德高尚、有非凡理解力的年轻人。即便不是直接出自“雅典学园”,也应与柏拉图派的人文主义集团有某种联系。

        马其顿军事集团主要将领,如安提培特和帕曼纽等人,在很多方面都能够与亚历山大密切合作。安提培特负责马其顿和希腊事务,率军压制雅典,监视斯巴达。在亚历山大远征的前期,他还负责向亚历山大提供必要的物资和人员。帕曼纽常年在军中,很有威望,在与波斯军队的几次决定性战役中,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战略目标上,他们希望亚历山大继续按“伊索克拉底计划”行事,但事实上,亚历山大有自己的计划。这些计划的内容,大多都符合柏拉图派的一贯思想。亚历山大与色诺克拉底长期保持着通信。据第欧根尼的《先哲先贤录》,亚历山大曾反复邀请色诺克拉底参加他的远征行动,他还曾多次收到亚历山大向“雅典学园”提供的大量资金。此外,色诺克拉底曾受亚历山大之托,撰写了一部四卷本的政治学著作《论帝国》(De Monarchia)。在亚历山大所有的计划里,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在爱奥尼亚地区恢复泰勒斯的传统,建立共和制的邦联。“雅典学园”显然积极参与了这项工作,并起了重要作用。有文献记载,德利乌斯曾为几个爱奥尼亚城市起草了宪法,包括改革税收制度,促进贸易和制造业的发展。这些改革措施所产生的影响持续了很久。到了罗马帝国时期,爱奥尼亚地区仍是整个帝国疆域里最富庶的省份。在拜占庭时期,爱奥尼亚是东罗马帝国的经济、金融和行政的核心地区。

        古代文献中没有留下更多有关“柏拉图的助手”德利乌斯的材料,因而无法知道他在亚历山大远征中究竟起到了怎样的作用。但仅从爱奥尼亚地区的政治经济改革这一点上,后人也能看出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有非凡的洞察力和政治深度。亚历山大所创建的帝国持续的时间虽然很短,但同较早时期的巴比伦、雅典、斯巴达、波斯相比,它的疆域、政治体制和国力,都显得无限伟大。亚历山大在极短的时间里,便将东西方两个世界拉到了一起,随后,这两个世界才得以缓慢地、一步一步地走向同一条轨道。到了后来的罗马时代,从中国经中亚、印度,一直到西班牙的一种世界性商业关系便建立起来了。而亚历山大的远征,则为罗马帝国崛起奠定了基础,从此以后,地中海世界也不再以一群城邦国家为中心了,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新纪元,再也无法回到过去的时代了。亚历山大远征是柏拉图“大战略”的成果,也是古代希腊人文主义哲学在政治领域所达到的至高点。但亚历山大的伟业只是部分地取得了成功,因为在这个伟业的背后,还存在着对立面,存在着某些更持久、更强大的政治势力。这些政治势力利用了亚历山大的远征,在设法将他谋杀后,从容地攫取了这次远征所取得的大部分成果。这种局面的出现,在世界历史上是绝非仅见,而恰恰是最常见的现象。它也是一种高级的“大战略”,或者说是一种“战略反制”的结果。与“大战略”相比较,“战略反制”往往更加隐秘,也更加难测。这种“战略反制”最好地表现在了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身上,他是柏拉图“雅典学园”的学生,是亚历山大的老师,但同时,他也是马其顿和希腊传统政治势力的代言人,是柏拉图派的人文主义集团和亚历山大最危险的政治敌人。

《2011-2012年两岸关系发展形势回顾与展望》

王建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2011年,两岸关系发展持续呈现以“合作互惠共赢”为核心的平稳发展态势,尤其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全面实施,并初显成效,标志着两岸关系进入一个以ECFA为标志的新时代。与此同时,两岸关系发展也开始面临新的挑战,不仅经济、事务性等议题协商逐步进入“深水区”,而且受台湾岛内政治与“大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两岸在维护“九二共识”与反对民进党的“台湾共识”等问题上展开新的较量。2012年,马英九在台湾“大选”中获得连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得到维护,并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

一、两岸关系平稳发展并有新突破,但协商困难增大

        2011年,两岸关系在经贸、文化领域的大交流、大发展热潮仍在持续,并取得新的成绩与成效,但两岸关系发展的困难增多,受岛内政治因素的影响增大,尤其是两岸政治关系依然敏感与僵持,没有新的发展与突破。

        2011年以来,海峡两岸民间各种经贸、文化、教育、艺术、宗教等交流活动十分频繁,延续了近两年多来的两岸交流热潮,也在多个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一是大陆学生正式赴台就读,揭开两岸双向教育交流的新一页。在马英九当局的努力下,台湾“立法院”于2010年8月正式通过“陆生三法”修正案(“大学法”、“专科学校法”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为大陆学生在台就读创造了法律与政策条件。2011年台湾教育部门相继成立“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招生委员会”,公布招生简单、招生名额、招生方式,掀起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热,秋季入学开始,共有1015名大陆本科生及248名硕士与博士生被台湾高校录取,正式实现两岸学生双向招生与就读的教育交流,对于增进两岸青年人的相互了解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获得新突破,实现了非“团进团出”的“个人旅游”。经过两岸有关部门的协商与努力,2011年6月,在台湾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一年之后,大陆居民可以以个人旅游方式赴台旅游即台湾方面所谓的“自由行”,尽管初期只有北京市、上海市与厦门等少数地方(金门、马祖与澎湖等离岛自由行为受限),开放初期也只有每天500人的上限,但仍是两岸交流的一大突破,其意义不仅在于为台湾带来更多的大陆观光客与促进经济发展,而是有利增进两岸民众的相互认识与了解,增进双方的感情,有利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三是两岸两会签署了新的合作协议,达成新的合作共识。2011年11月,海协会与海基会负责人第七次会谈签署了旨在建立两岸核电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开展核电安全监管交流及专业机构的《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两岸签署的经济与事务性等协议增加到16个,同时两会达成海峡两岸产业合作等共识。尽管两岸关系发展持续平稳发展,并取得新的成绩,但面临的困难增大,两岸协商与合作逐步进入“深水区”或者说进入一个新的困难期。一年来,两会负责人会谈数度推迟,一年内仅签署一项合作协议,而颇受外界关注的投资保护协议,尽管海峡两岸做出了积极、重大努力,但双方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分歧依然明显,无法达成共识,导致未能在第七次两会负责人会谈中完成签署。

        特别是两岸经贸文化交流越来越明显的受到岛内政治与选举因素的干扰。2011年上半年,大陆地方省市赴台考察访问交流与采购呈现密集发展态势,十多个地方省市官员赴台考察访问,签署大量经济、文化等合作协议,但下半年开始,由于岛内逐渐进入敏感的选举季节,大陆省市高层赴台参访明显减少,两岸交流热度有所降温,充分显示两岸关系发展与岛内政治或选举关系的变化特征,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岛内选举或政治对两岸关系发展的影响十分重大。

二、岛内蓝绿两大政治阵营先后提出两岸关系发展新主张

        2011年是台湾“大选年”的前夕,国民党与民进党分别提出与阐述了各自的两岸政策新主张。2011年初,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明确提出“和而不同、和而求同”的两岸关系发展口号,也是民进党关于两岸和平相处与和平发展的主要思想体现。蔡英文提出的“和而不同、和而求同”的核心思想是在维护“台湾国家认同”与两岸“一边一国”的前提下实现两岸和平发展,实质仍是追求台湾和平独立,而不是追求两岸“和平统一”,因此这一主张受到岛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与批评,未能获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蔡英文在选举期间公布的“十年政纲”,提出一系列关于两岸关系发展的政策主张,主要包括:“经由战略互利寻求稳定机制”;“建构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与中国建立互惠而非让利、和平而非冲突、对等而非主从的经贸关系”,即以“中国”取代“大陆”、“让利”取代“歧视”、用“主从”代取“从属”的概念,显然政治定位更明确(“一边一国”),并主张适用于两岸经贸关系领域。尤其是为了选举需要,蔡英文修正了她过去表示的“中华民国是流亡政府”的立场,于2011年10月提出“今天的中华民国政府就是台湾的政府”,再次明确了“中华民国就是台湾,台湾就是中华民国”的关系。民进党将“中华民国台湾化”的主张,为未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与此同时,蔡英文于11月初提出若她赢得选举,将成立“两岸对话工作小组”,展开两岸协商,但因外界质疑她不承认“九二共识”,这一工作小组不具备可行的条件,因此初视为选举策略。尽管如此,不可否认,民进党企图在不承认“九二共识”与不预设条件下,与大陆展开协商与对话,显然无法获得大陆的认同与认可,其可行性不高。

        11月下旬,马英九在公布的台湾“黄金十年”发展规划中,重新明确阐述了国民党的两岸关系发展立场、原则与主张,强调“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秉持‘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两岸制度化协商基础,及‘对等、尊严、互惠’、‘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等原则,深化制度性协商”,“建构两岸良性互动模式”;主张积极落实并扩大两岸已签署的各项协议,有序推动ECFA后续及其他议题之协商;“常态化两岸人员往来机制”;“循序稳健推动两岸互设办事机构”;“审酌推动两岸商签和平协议,以维持两岸永续和平”;完备两岸经贸往来等相关安全管理机制。可以说,这是国民党及马英九当局对过去三年来两岸政策的总结与对未来两岸政策的总体规划与主张。

三、否定与捍卫“九二共识”成为2011年两岸关系发展的核心议题

        2011年,台湾进入新一届领导人选举季,岛内政治权力争夺十分激烈,两岸议题成为攻防与争议的焦点之一。民进党与其候选人蔡英文不断表态否认“九二共识”,并企图以凝聚“台湾共识”作为与大陆未来对话、协商的基础,对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九二共识”提出新的挑战。于是海峡两岸三方就坚持与否认“九二共识”问题展开新的较量与斗争。岛内蓝绿之间就是否有“九二共识”与是否承认“九二共识”展开激辩。国民党及其候选人马英九强调“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批评民进党否定“九二共识”,也不承认民进党提出空洞无物的“台湾共识”。民进党则坚持其一贯的否定“九二共识”立场,不承认有“九二共识”。蔡英文在“十年政纲”中有意回避了“九二共识”概念,强调“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就没有承认不承认,接受不接受的问题”,等于彻底否定了“九二共识”,也就等于否定了两岸关系发展、两会协商的政治基础。蔡英文当然意识到否定“九二共识”给两岸关系发展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于是提出一个以“民主机制”为基础、以“维护台湾现状”为核心的所谓“台湾共识”,作为“与大陆建立和平稳定互动以及可长可久的架构”的基础,即认为以台湾内部达成的共识即“台湾共识” 与大陆进行协商,达成新的共识,才是两岸共识,而不仅仅是国共之间的共识。于是坚持承认与否定“九二共识”以及是否要建立“台湾共识”成为岛内在两岸关系发展问题上争议与斗争的焦点。特别是大陆与民进党之间就承认与否定“九二共识”及关于“台湾共识”问题展开间接斗争。面对岛内局势的变化与民进党公然否定与不承认“九二共识”的立场,以及企图以“台湾共识”挑战“九二共识”问题,大陆不断明确表明自己的坚定立场与态度,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表示与强调,“九二共识”不是国共识,是两岸共识,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否认“九二共识”,两岸关系必将倒退。大陆涉台学者就维护与坚持“九二共识”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系问题展开一系列的讨论,坚决捍卫“九二共识”,以维护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四、马英九倡议签署两岸和平协议引起高度关注与争议

        2011年11月,马英九公布台湾“黄金十年”“发展愿景”规划,在“愿景七——和平两岸”一章中提出:“在国内民意达成高度共识、两岸累积足够互信的前提下,秉持‘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国会监督’的原则,通盘评估国内外情势发展,审酌推动两岸商签和平协议,以维持两岸永续和平”。马英九在台湾大选之前明确提出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主张,尽管设置了严格的提前与原则,用词谴字十分谨慎,但还是在岛内外引起高度关注与争议,成为2011年年终岁末之际两岸关系发展的一个重大议题。尽管这一主张在岛内获得不少肯定与支持,但民进党则将这一协议视为马英九的两岸“统一时间表”,猛烈攻击与批评,于是岛内蓝绿两大阵营就两岸和平协议问题展开新一波的争斗与较量。在民进党的攻击与压力之下,政治立场软弱的马英九做出妥协,提出“公投决定论”,即两岸商签和平协议需要通过台湾民众公投来决定,进而又概括为“十项前提”,为未来两岸签署和平协议设置了高难度的“防火墙”。马英九在选前意外抛出两岸签署和平协议主张,并设置了许多条块框框,尤其抛出“公投决定论”,给大陆出了难题。大陆一直主张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对马英九提出签署两岸和平协议问题也十分关注与重视,但在台湾“大选”前的关键时刻,大陆在不介入台湾选举的原则下,采取了“静观其变”的立场,并未就这一议题正式表态,仅有少数大陆学者就此发展评论与看法,显示了签署两岸和平协议仍属重大敏感性议题,大陆谨慎应对。然而,对两岸关系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美国则迅速做出回应,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随即表示“美国欢迎最近两岸关系的改善,但反对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现状”,强调“两岸议题须以和平而且是两岸人民都接受的方式解决”,显然有警告台湾当局之意。可以说,2011年,马英九将签署两岸和平协议纳入“黄金十年”“发展愿景”规划,所引起的政治效应确实是非常巨大的,影响也是十分深远的。

五、ECFA早收计划全面实施,成效显著

        2009年6月,两会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之后,部分早收项目率先于2010年实施,2011年1月1日起全面付诸实施,因此2011年被称为“ECFA元年”,ECFA成为2011年两岸关系发展的一个时代标记。

        ECFA的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运行平稳。2011年1月6日,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分别同时宣布“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经合会)正式成立,标志着ECFA运行机制的建立。该委员会由台湾的“经济部”、“金管会”、“财政部”、“陆委会”与海基会及大陆由商务部、国台办、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共同组成,由台湾“经济部次长”染国新与大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共同担任首席代表。2011年2月,经合会第一次例会在台湾桃园举行,两岸财经方面的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首次实现会谈与谈判,开创了两岸互动的新篇章。会议宣布成立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产业合作、海关合作等6个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协议的磋商,推动相关领域的合作。11月初,两岸经合会第二次例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双方就ECFA早期收获执行情况及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等议题交换意见,达成多项共识,并宣布启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争端解决等三个后续协议的商谈,标志着ECFA后续协商的正式启动。

        一年来,ECFA早收计划实施效果显著。2011年,ECFA实施零关税的产品为76项,其他项目实行不同税率的优惠关税,促进了两岸早收货物贸易的大发展。依商务部统计,2011年1-10月,大陆从台湾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共计24256批次,货值34.56亿美元,关税优惠金额1亿美元;台湾自大陆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共12424批次,货值8.2亿美元,关税优惠金额0.18亿美元。依台湾统计,2011年,ECFA早收产品出口大陆的金额为198.5亿美元,年增长9.9%,对大陆总体出口的贡献率达16%。其中1-10月,橡胶轮胎出口增长速度200%;车用照明装置增长268%,抛光机床增长500%;农产品对大陆出口金额为9570万美元,年增长150%(其中冷冻秋刀鱼增长速度1061%,文心兰增长769%,活石斑鱼增长速度192%)。可见,在两岸贸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增长速度明显放慢的情况下,ECFA早期收获的货物贸易则表现优异,有显著增长,对台湾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机械产业为例,1-11月,台湾机械产品对大陆出口总额达到188亿美元,预计全年突破200亿美元,产值300亿美元,其中同期对大陆出口的达60.6亿美元,占了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较第2大出口市场美国出口额高出1倍以上。

        在服务贸易早收计划部分也有明显的进展。依ECFA的相关规定,台湾13家金额机构在大陆设立分行或分公司,并获准经营相关业务。在非金额早收开放领域,台湾方面已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82家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合同台资金额4.1亿美元;大陆批准引进5部台湾电影,其中有2部已公映。同时,台湾也逐步开放大陆金融机构服务进入台湾,两岸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出现新的发展局面。

六、两岸贸易与投资进入一个新的转折期

        与国际经济及海峡两岸经济形势呈现“前高后低”发展趋势一样,2011年,海峡两岸贸易也呈现相同的发展态势,增长明显放慢,进入一个新的转折期。

        2011年,两岸贸易受到国际经济环境逆转的影响,增长速度放慢。依商务部统计,2011年,两岸贸易总额为1600.3亿美元,年增长10.1%,占大陆对外贸易总额的4.5%左右;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为351.1亿美元,年增长18.3%;从台湾进口1249.2亿美元,年增长7.9%。依台湾“财政部”统计,全年两岸贸易总额(包括香港)为1564.6亿美元,年增长9.1%,其中台湾对大陆出口1240.5亿美元,同比增长8.1%;自大陆进口452.8亿美元,同比增长20.5%。在台湾对大陆出口增长放慢,尤其是增幅低于韩国等有关国家或地区,台湾产品在大陆进口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下降。2011年1-7月,台湾产品在大陆进口市场的占有率为6.56%,较2005年的11.31%下降了近一半。关键在于台湾产品竞争力逐步下滑,台湾整体外贸出口增长放慢,尤其是大陆台商本土化发展迅速,大陆当地采购比例上升,从台采购金额下降,预示着未来台湾在大陆进口市场的占有率还会进一步下降。

        2011年,尽管两岸经贸往来与合作呈现持续发展态势,受国际及大陆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台商对大陆投资增速放慢,大陆企业对台投资也大幅下降。尽管台商对大陆投资仍持续增长,尤其是向内陆与中西部地区转移,但投资增长趋势放慢。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639个,同比下降14.1%;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1.8亿美元,同比下降11.8%,而2011年大陆实际使用境外资金增长仍维持两位数增长,显然,台商对大陆实际投资与其他境外地区对大陆投资相形成显著反差。不过,依台湾“经济部”统计,台商对大陆投资仍呈现较快增长,全年批准对大陆投资项目575个,年增长11%;批准投资(增资)金额131亿美元,年增长7.1%。其中,台商对大陆新的投资金额为53.8亿美元,原投资案的增资金额为77.2亿美元,显示“增资”或继续扩大暨有投资规模成为台商大陆投资新趋势。

        大陆企业对台投资出现大幅衰退,与大陆企业对海外投资的爆发式增长也形成明显对比。依商务部统计,2011年,大陆企业海外非金融类的直接投资达600多亿美元,涉及全球130多个国家或地区。大陆企业对台投资则十分有限。尽管台湾当局也于2011年 适度放宽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范围,

        但限制仍多,仍采取歧视性的“正面表列”办法,加上岛内选举等因素影响,大陆企业对台投资仍裹足不前,发展远不如预期。据台湾统计,2011年,共批准大陆对台投资项目98个,较年同期增长近29%;但批准对台投资金额只有4279万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5%,单一项目平均投资规模只有40万美元,可以说大陆企业对台投资仍属象征性的小额投资或试探性投资。

七、2012年两岸关系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2年初,马英九在台湾“大选”中获胜,两岸关系发展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新的困难。

        马英九连任成功,国民党继续执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格局得以维持并将得到新的发展,两岸经济合作将持续深化,两岸文化等各项交流会持续进行与扩大,尤其是年初两岸合作编撰的“中华语文知识库”在全球正式上线以及中华语文工具书《两岸常用词典》同时在北京和台北举行成果发布会,预示着新的一年将成为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大发展之年。

        2012年,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仍是两岸关系发展的主轴。各界关注的两岸投资保护协议有望在上半年完成签署,将成为两岸经济合作的又一次重要成果,但ECFA的后续协商尤其是两岸货物贸易协议的签署难度很大。台湾方面一直期望进行分割式的“次早收清单”模式,即将台湾关注的对大陆出口贸易产品逐步纳入早收清单,而不愿签署具时间表的整体性货物贸易协议,加上货物贸易涉及面广,问题复杂,要完成签署一个完整的货物贸易协议面临很大挑战。两年多来进展有限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能否有大的发展,将是另一个颇受关注的经济议题。新年伊始,台湾当局便决定将在近期公布第三波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项目,但限制仍多,很难采行与外资一样的“负面表列”,要实现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大发展仍有困难。两岸金融领域交流与合作热将会持续,不仅大陆金融机构入岛,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的布局、合作与发展将迈向一个新的阶段,尤其是两岸在签署货币清算协议等金融合作方面有望获得新突破。然而,过去几年两岸关系发展尤其是经济合作成果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大陆着眼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下不断做出让步、让利以及台湾“多要少给”的情况下取得的,并不完全是建立在真正平等协商、相互让步妥协与实现互利双赢基础之上的。尤其是,“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是马英九当局处理两岸关系发展与两岸合作的基本态度与原则,预示着未来两岸合作仍然受到马当局既有政治思维与政策的限制,未来两岸合作将更加困难,两岸协商将进入所谓的“深水区”,不会像马英九第一任期那样顺利签署一大批相关的两岸协议,两岸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2012年以及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尤其是两岸经济合作,目前既有的大陆“让步让利”与台湾“多要少给”的两岸合作模式可能难以为继,两岸的利益分配问题将更突出,两岸需要进行新的探索,需要新的思维,实现真正的互利双赢。

        敏感的两岸政治议题的对话与协商仍然困难重重,在2102年很难有所进展,但却是海峡两岸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需要两岸共同做出巨大努力,为破解政治难题积极创造条件。不过,由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尤其是“九二共识”在台湾“大选”中发挥了重要的正面作用,也是民进党蔡英文败选的关键原因,对民进党的转型与发展形成巨大压力。于是选后,如何重新认识“九二共识”?如何正确面对大陆?如何正确认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势?已成为民进党内部检讨的焦点与重大问题,预示着2012年将是民进党两岸政策大讨论的关键一年,能否有所调整与改变,值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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